資料來源:24450法務局第45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承辦單位
消費者保護官室、消費者服務中心
預算金額
2,369,000 元(
計畫內容
 1.處理消費爭議申訴案件及調解案件。2.加強消費者保護法令之認識及實務之宣導。 3.對企業經營者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擇項進行深入之調查、檢驗及研究。
預期成果
 1.保障消費者權益。2.提高市民消費保護意識,減少消費爭議事件之發生。 3.遏止廠商不當行銷手法以保護市民消費權益。 4.促使廠商提高商品及服務品質,以提升市民消費生活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消保爭議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753,000元,無增減。 753,000
2000 業務費 753,000
2009 通訊費 12,000
消保申訴及調解業務簡訊服務費。 1 12,000 1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90,000
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委員出席費。 260 人次 2,500 650,000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會議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16 人次 2,500 4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6,000
消保爭議及綜合業務開會所需茶點及雜支等費用。 1 14,800 14,800
員工因參加會議或洽辦公務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10 人次 120 1,200
2072 國內旅費 27,900
參加消保業務相關會議、講習會、實地勘察及協助之差
旅費。
9×2 人、天 1,550 27,900
2084 短程車資 7,100
辦理有關消費者保護業務之短程洽公等不定時計程車
費。
1 7,100 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