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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單位預算第二冊第92頁
預算機關
新竹市稅務局
承辦單位
法務科
預算金額
419,000 元(
計畫內容
 1.違章案件之審理及處分業務。2.法規講習會及法規整檢。3.復查、訴願、行政訴訟案件之處理。4.行政救濟業務。5.納稅者權利保護業務。
預期成果
 1.訂定法規整檢計畫及法規研習,適時修正不適宜法規及加強同仁法律專業知識。2.審理人民檢舉逃漏稅、申請復查、訴願、行政救濟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並加以研討,以確保納稅人之權利與其 應負納稅責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000 人事費 市庫負擔113,000元 113,000
1040 加班費 113,000
違章案件審理裁罰業務、行政救濟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業務逾
時加班費。
1 113,000 113,000
2000 業務費 市庫負擔246,000元 246,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7,000
行政訴訟規費。 1 17,000 17,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0,000
行政訴訟複雜案件或員工因公訴訟聘請律師費用。 1 120,000 120,000
法務講習外聘專家學者講授鐘點費。 5 2,000 10,000
2051 物品 54,000
違章審理裁罰、行政救濟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應用書表、
簿冊等。
1 10,000 10,000
訂閱法源法學資料庫及各項辦公文具用品、報表紙、影印
紙、書籍、納稅者權利保護業
務宣導文宣及其他等。
1 44,000 4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0,000
講習會經費(含茶水、誤餐、書籍、會場佈置等)。 1 30,000 30,000
2072 國內旅費 15,000
出席言詞辯論、赴外縣市參加各項會議及接洽業務等旅費。 15 人/日 1,000 15,000
4000 獎補助費 市庫負擔60,000元 6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60,000
舉發人獎金。 1 60,000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