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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5年度南投縣政府單位預算(案)第173頁
預算機關
南投縣政府
承辦單位
新聞及行政處
預算金額
1,959,000 元()
計畫內容
1.播製地方文化電視節目及新聞報導。 2.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管理與輔導。3.本縣電視轉播站維運作業。4.偏遠地區電視收視普及推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14年7月9日通傳平臺決字第11441011810號函提供115年度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估撥付本府之數額:一般款項1,512,920元、偏鄉款項725,357元,合計金額2,238,277元。]
預期成果
1.促進本縣地方文化發展。2.督促業者提升有線電視環境。3.改善數位無線電視收視環境,補強有線電視不足。4.促進偏遠地區電視收視普及,降低收視落差。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業務費 元,收支併列中央補助) 1,959,000
稅捐及規費 1,300
公務車輛燃料使用費及檢驗費收支對) 2 輛 650 1,300
保險費 1,422
詳公務車輛) 2 輛 711 1,422
物品 19,344
詳公務車輛) 2 輛 9,672 19,344
一般事務費 1,213,534
自行製播或委外製作各類地方
文化電視節目、廣告及新聞報
導,安排於本縣有線電視系統
播出。)
1 年 400,000 400,000
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滿意度調
查、費率審查、有線電視側
錄、有線電視業務觀摩及管理
輔導、提升媒體素養等業務。)
1 年 187,454 187,454
辦理本縣偏遠地區有線電視管道鋪設維護、
普及服務、地方文化及公共建
設、無線電視收視相關業務。
1 年 625,357 625,357
增列進位數。 1 年 723 72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400
詳公務車輛) 2 輛 1,700 3,400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60,000
集集大山電視轉播站機電、備
用發電機用油、發射設備等各
項設備、設施維運養護費。)
1 年 600,000 600,000
有線電視側錄系統設備容量擴
充及電腦零件更新等設備養護
費。)
1 年 60,000 60,000
國內旅費 60,000
辦理有線電視、無線電視、識
讀教育、地方文化等各項業務
旅費。)
5 天×人 400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