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07,652,000 元()
計畫內容
1.適時撥付國債經理費用,檢討國債經理費用標準。
2.已付訖債票定期辦理核結暨銷燬。
預期成果
如期撥付,以利債券銷售業務之推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106預算 | 106差異 | 106比例 |
|---|---|---|---|---|---|---|---|---|---|
| 01 | 國債經理 | 1.國債發行經理費85,891千元:公債、國庫券 之發行,其發行手續費係於本分支計畫項下 支付,其計算標準為: (1)總預算公債發行經理費3,928千元(內含< 1>央行經理費按發行額0.09/1,000*98% 計算<2>酌估以配售方式由郵局代售小額 投資人給付代售費用)。 <1>本年度總預算估計發行公債400億元, 央行經理費3,528千元=400億元*0.09 /1,000*98%。 <2>郵局小額投資人代售費400千元。 (2)國庫券發行經理費按照發行金額0.09/1, 000計算,本年度國庫券發行4,000億元 ,發行經理費36,000千元=4,000億元*0 .09/1,000。 (3)債務基金發行公債4,500億元,發行經理 費45,963千元,含: <1>央行經理費39,690千元=4,500億元*0 .09/1,000*98%。 <2>郵局小額投資人代售費6,273千元。 2.國債還本付息手續費321,761千元: (1)公債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4/1,000計列, 已發行建設公債--總預算還本30,903,10 0千元,特別預算還本30,000,000千元, 應付公債利息31,879,894千元,合計92, 782,994千元,編列手續費37,113千元。 (2)國庫券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3/1,000計列 ,本年度國庫券還本付息400,000,000千 元,編列手續費120,000千元。 (3)債務基金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4/1,000計 列,已發行公債到期還本322,600,200千 元,應付公債利息68,578,924千元,及 公債提前買回還本付息20,440,000千元 ,合計411,619,124千元,編列手續費16 4,648千元。 |
407,652,000 | 407,652,000 | 0 | 0.00% | |||
| 0800 | 債務費 | 407,652,000 | 407,652,000 | 0 | 0.00% | ||||
| 0802 | 手續費 | 407,652,000 | 407,652,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