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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69,621,000 元()
計畫內容
1.適時撥付國債經理費用,檢討國債經理費用標準。 2.已付訖債票定期辦理核結暨銷燬。 3.實地抽查公債承轉行之還本付息業務。
預期成果
如期撥付,以利債券銷售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國債經理 1.國債發行經理費96,646千元:公債、國庫券
 之發行,其發行手續費係於本分支計畫項下
 支付,其計算標準為:
(1)總預算公債發行經理費11,584千元(內含
  <1>央行經理費按發行額0.09/1,000*98
  %計算<2>酌估以配售方式由郵局代售小
  額投資人給付代售費用)。
<1>本年度總預算估計發行公債1,200億元
  ,央行經理費10,584千元=1,200億元
  *0.09/1,000*98%。
<2>郵局小額投資人代售費1,000千元。
(2)國庫券發行經理費按照發行金額0.09/1,
  000計算,本年度國庫券發行4,000億元
  ,發行經理費36,000千元=4,000億元*0
  .09/1,000。
(3)債務基金發行公債5,000億元,發行經理
  費49,062千元,含:
<1>央行經理費44,100千元=5,000億元*0
  .09/1,000*98%。
<2>郵局小額投資人代售費4,962千元。
2.國債還本付息手續費372,975千元:
(1)公債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4/1,000計列,
  已發行建設公債--總預算還本85,000,00
  0千元,特別預算還本43,000,000千元,
  應付公債利息37,589,038千元,合計165
  ,589,038千元,編列手續費66,236千元
  。
(2)國庫券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3/1,000計列
  ,本年度國庫券還本付息400,000,000千
  元,編列手續費120,000千元。
(3)債務基金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4/1,000計
  列,已發行公債到期還本372,000,000千
  元,應付公債利息74,347,239千元,及
  公債提前買回還本付息20,500,000千元
  ,合計466,847,239千元,編列手續費18
  6,739千元。
469,621,000
0800 債務費 469,621,000
0802 手續費 469,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