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6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13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中央公教員工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準)用對 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發給慰問金。
預期成果
使公教員工奮勉從公,增進其權益之保障,以激勵工作士 氣。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給付 辦理民選公職人員、教育人員、技工、工友、
約僱人員、其他按月、按日、按時或按件計酬
之臨時人員等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給付。
9,133,000 9,133,000 0 0.00%
1000 人事費 9,133,000
1035 其他給與 9,1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