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7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8,01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一般廢棄物零廢棄政策相關工作。 2.辦理資源循環利用體系一般行政工作。 3.推動生活廢棄物清理管理措施、資訊系統維護等相關工  作。 4.研析及精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再利用產品流向追  蹤相關工作。 5.研析及精進事業廢棄物輸出輸入管理及國際廢棄物管理  趨勢調整因應,參與巴塞爾公約相關會議,掌握國際發  展趨勢。 6.蒐集國內外廢棄物處理方法及最新處理技術,並探討國  際公約對有害廢棄物認定技術,研析檢討我國廢棄物貯  存清除處理方法、有害廢棄物認定方式及種類。 7.辦理工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與管理策略檢討及推動相關工  作,加強產源管理與工業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循環利用措  施。 8.辦理農業、醫療、營建等事業廢棄物管理相關策略檢討  ,推動產源管理與該類事業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循環利用  相關工作。 9.辦理事業廢棄物處理策略檢討,研提相關配套措施,推  動可燃性事業廢棄物燃料化工作。 10.加強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工作。 11.辦理環保許可、事業廢棄物申報及清運機具裝置即時   追蹤等系統維運,並精進各項系統管理功能及提供事   業廢棄物申報0800諮詢服務。 12.建置產源廢棄物基線資料自主查核功能及推動廢清書   導入循環利用機制專案計畫。 13.辦理廢棄物資源化為再生粒料之用途評估、推廣及管   理相關工作。 14.提升焚化再生粒料產品品質及精進管理措施。 15.持續辦理廢棄物減量、資源循環及再生利用工作。 16.推動消費性產品管理、減量管制措施及產品友善化,   辦理廢棄物源頭減量措施檢討與推動、延長產品生命   週期與產品環境友善化設計推廣。 17.推動廢棄物回收清理與再利用措施,辦理廢棄物分類   減量、回收清除處理、再利用技術研析及管理策略檢   討與推動等工作。 18.辦理審核地方政府補助申請計畫及辦理共同供應契約   採購前置作業等相關工作。
預期成果
1.強化一般廢棄物政策規劃及法規研修,提升廢棄資源物  永續循環利用。 2.檢討資源循環利用成效及資料蒐集、加強宣導相關法令  及業務說明等工作,以提升再利用體系之運作。 3.強化推動生活廢棄物清理管理措施、資訊系統功能及申  報資料品質。 4.精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再利用流向追蹤、強化法  律管理工具,促使廢棄物管理更加周全。 5.精進我國事業廢棄物輸出輸入管理,並就國際上廢棄物  輸出入管理變革進行調整因應,降低環境污染風險;藉  由參與國際會議瞭解各國廢棄物管理方式,提升我國環  境保護形象。 6.精進我國廢棄物處理方法及處理技術,並強化有害廢棄  物判定方式。 7.精進工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與自主管理策略及措施,以提  升工業事業廢棄物管理效能及資源循環利用成效。 8.精進農業、醫療、營建等事業廢棄物產源管理及資源循  環措施,以提升該類事業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循環再利用  成效。 9.辦理事業廢棄物處理策略檢討及推動燃料化相關措施,  以促進能資源利用。 10.加強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健全清除、處理機構   管理制度及法規。 11.強化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功能,調整相關統計及查詢   功能,並檢討申報內容及程序,持續維護系統運作提   升資料品質及列管清運機具裝置及時追蹤系統;掌握   第一時間即時釐清民眾對於政府政策及法規之疑問,   使事業廢棄物各項環保政策推動更加完善。 12.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作業及管理制度檢討   ,並健全事業廢棄物基線資料及提升產源自主管理效   能。 13.促進廢棄物資源化為再生粒料之使用及符合施工規範   ,提升廢棄物資源化成效,推廣再生粒料應用於公共   工程。 14.透過推動相關資源化產品再利用工作,提升產品品質   穩定性、建立妥適產品標準及檢討焚化再生粒料使用   用途及管理措施,以拓展產品通路。 15.依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促進廢棄資源循   環之減量、再生利用工作。 16.推動廢棄物減量與回收、延長產品生命週期及產品環   境友善化設計,引導業界運用產品環境友善化設計理   念,鼓勵減少使用對環境有污染之虞之產品,促進廢   棄物資源循環利用。 17.推動廢棄物回收清理與再利用,強化一般廢棄物減量   、分類、回收與清理措施等工作,以提升垃圾減量與   資源回收成效,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 18.透過審核地方政府補助申請計畫及辦理共同供應契約   採購前置作業,對地方政府可節省行政成本、提升採   購執行績效、降低因個別採購衍生之弊端。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3 資源循環再利用 1.辦理廢棄物資源化產物用途推廣、施工規範
 及管理、研議配套措施、規範及召開研商說
 明會議等相關工作,需業務費2,700千元(
 含委辦費2,565千元)。
2.推動相關資源化產品再利用工作,提升產品
 品質穩定性、建立妥適產品標準及檢討焚化
 再生粒料使用用途及管理措施,以拓展相關
 資源化產品通路,需業務費1,080千元(含
 委辦費1,026千元)。
3.持續辦理廢棄物減量、資源循環、再生及再
 利用工作,需業務費13,500千元。
4.依行政院106年7月7日院臺環字第106001849
 3號函核定「一般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循環推
 動計畫」,辦理源頭減量及產品友善化、強
 化分類及回收、資源循環清運車輛汰舊換新
 及促進地方生活垃圾減量與回收及垃圾分類
 精進措施等相關工作,總經費1,591,000千
 元(另基金預算525,000千元),執行期間1
 07至111年,屬跨年度連續性預算(107年度
 編列151,125千元,108年度編列216,876千
 元,110年度以後經費需求計899,999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323,000千元,其中
 本項目配合編列78,000千元,辦理以下業務
 :
(1)推動消費性產品管理、減量管制措施及
  產品友善化,辦理廢棄物源頭減量措施
  檢討與推動、延長產品生命週期與產品
  環境友善化設計推廣及宣導等相關工作
  ,需業務費52,000千元(含委辦費48,44
  0千元)。
(2)推動廢棄物回收清理與再利用措施,辦
  理廢棄物分類減量、回收清除處理、再
  利用技術研析及管理策略檢討與推動等
  相關工作,需業務費25,000千元(含委
  辦費24,250千元。
(3)審核地方政府補助申請計畫及辦理共同
  供應契約採購前置作業等相關工作,需
  委辦費1,000千元。
95,280,000 93,227,000 2,053,000 2.20%
2000 業務費 95,280,000
2009 通訊費 5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78,000
2039 委辦費 77,281,000
2051 物品 19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6,160,000
2072 國內旅費 1,142,000
2081 運費 40,000
2084 短程車資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