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8,14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河川分區污染削減量管制、河川水區劃定及水體分
類訂定、河川流域水體水質改善策略檢討及推動成果資
訊公開等事宜。
2.辦理嚴重污染河川等相關污染總量削減等事宜。
3.檢討修正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擴大管制對象
、檢討水量列管門檻。並依事業廢水排放特性,研析修
正放流水標準。
4.配合許可申報全面網路化及資料公開作業,強化系統管
理及資料應用。滾動修正水措許可及定檢申報制度,強
化事業廢水管制策略。
5.運用河川水質異常污染源追蹤系統,於河川水質異常時
,快速掌握可疑污染源,遏止污染行為。
6.強化污水下水道系統分級管理及資訊公開。
7.依據101-108年「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
,推動水體環境水質污染整治及管理,辦理河川、湖泊
、水庫集水區污染整治規劃、協調及整合工作。
8.辦理河川污染整治及水質改善規劃、輔導及協調工作,
並執行全國重點河川流域整治管理成效考核作業。
9.執行海洋污染防治工作、強化污染源管理事宜。
10.推動海洋污染防治,強化海洋污染科學監控技術,建
置海洋污染洩漏應變技術資料庫。
11.精進海洋污染應變機制,整合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資源
,提升整體海洋污染防治及應變能力。
12.基於政府照顧漁民生計,因受具高度健康風險之污染
場址,進行整治工作之影響,而附近魚塭需配合停止
養殖補償作業。
預期成果
1.落實河川污染整治區域治理概念及原則,以健康流域管
理精神,管制污染源重金屬及有害健康物質等污染物之
排放,輔導及督導地方政府執行河川水區劃定及水體分
類,集中資源進行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工作及資訊公開。
2.督導協助地方政府推動嚴重污染河段、需特予保護之水
體廢(污)水排放之重金屬或關鍵污染物總量削減。
3.擴大水污染防治法管制對象,並修正放流水標準。建立
集水區周遭事業管制方式,保護集水區水質。
4.持續推動及輔導22,000餘家事業許可申報全面網路化,
並資訊公開,強化事業廢水管制與資料運用。研擬配合
事業分級管理策略,建立許可分級管理制度,將審查人
力著重於污染量較大或重大違規之對象並強化後端查核
,以提升許可管理品質。
5.運用河川水質異常污染源追蹤系統,持續蒐集並更新圖
資,依空間、污染特性產製可疑稽查名單。
6.擴大放流水水質水量自動監測對象、持續辦理連線傳輸
數據資訊公開與強化污水下水道系統分級管理。
7.推動水體環境水質污染整治及經營管理,輔導地方政府
執行河川污染整治工作,提升水體水質,確保地方政府
水質維護改善計畫之成果效益。
8.強化水體污染整治工作,輔導地方政府辦理河川污染整
治、水污染源稽查管制、水質改善處理、污染物削減、
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考核地方政
府水體環境整治成效等相關工作。
9.強化海洋污染防治管理,辦理海洋污染防治法核准(許
可)案件審核作業,提升公私場所海洋污染防治與緊急
應變能力,推動港口污染防治作業。
10.應用衛星及無人駕駛航空器等遙測工具於海洋污染及
水體污染監控作業,掌握海洋污染情形,提升海洋污
染緊急應變整體效能。
11.整合海洋污染防治管理系統及應變資源,精進海洋污
染緊急應變機制,提升污染通報與應變處理能力,辦
理海洋污染防治處理專業人力養成。
12.為順利推動污染整治工作之進行,避免受污染漁業產
品危害國民健康。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105預算 | 105差異 | 105比例 |
|---|---|---|---|---|---|---|---|---|---|
| 03 | 湖泊水庫及河川污染防治 | 1.規劃全國水體污染整治及水質改善工作,追 蹤、評核地方政府地面水體水質改善執行績 效等事宜,需業務費1,565千元。 2.研擬河川污染整治策略、方法與技術,整合 整治措施,推動整治工作,需業務費1,120 千元。 3.收集、印製各種環保相關法規、標準、工作 報告及河川污染整治宣導手冊等,需業務費 1,162千元。 4.辦理河川污染整治各項重要工作,召開推動 小組委員會、技術委員會、專家研商會、委 辦計畫審查、公聽會及研討會等事宜,需業 務費1,189千元。 5.辦理水污染資料公開系統及水質保護資料網 頁更新維護計畫,需委辦費1,395千元。 6.運用勞動派遣人力辦理河川污染防治等事務 工作1人,需業務費371千元。 7.考察韓國水體污染總量管制技術及高科技廠 廢水處理、化學品管理資訊揭露,及生物毒 性管制法令規範,需國外旅費254千元。 8.考察大陸湖泊污染整治及事業廢水水質監測 ,需大陸地區旅費160千元。 9.依行政院100年5月18日院臺環字第10000244 09號函核定「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 計畫」,105年6月20日院臺環字第10500263 50號函,修正辦理河川再生與水庫活化、活 力海洋與綠色港灣、水體水質整治成效評估 及離島海漂(底)垃圾清理等工作,總經費 5,348,520千元(另基金預算345,400千元) ,執行期間101至108年,屬跨年度連續性預 算(101年度編列874,000千元,102年度編 列552,453千元,103年度編列493,032千元 ,104年度編列497,055千元,105年度編列5 46,462千元,107年度以後經費需求計1,808 ,018千元),本年度續編第6年經費577,500 千元,其中本科目配合編列28,910千元: (1)辦理全國11條重點整治河川支流排水水 質水量分析,河川污染整治公開資料維 護更新、異常水質來源分析,整治成效 檢討與分析等工作,需業務費1,000千元 。 (2)辦理運用河川水質異常污染源追蹤系統 維運計畫,持續蒐集及更新水污染源圖 資等相關資料,需委辦費2,790千元。 (3)辦理河川污染防治管理及水體改善業務 推動計畫,需委辦費7,400千元。 (4)辦理河川污染總量管制整合、推動及成 效追蹤計畫,需業務費6,840千元(含委 辦費6,740千元)。 (5)辦理河川污染整治、水質改善處理、污 染物削減策略評估及執行計畫,需業務 費6,880千元(含委辦費6,780千元)。 (6)辦理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規劃及推動計 畫,需委辦費4,000千元。 |
36,126,000 | 39,405,000 | -3,279,000 | -8.32% | |||
| 0200 | 業務費 | 36,126,000 | 39,305,000 | -3,179,000 | -8.09% | ||||
| 0203 | 通訊費 | 290,000 | 500,000 | -210,000 | -42.00% | ||||
| 0249 | 臨時人員酬金 | 667,000 | 499,000 | 168,000 | 33.67%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800,000 | 1,000,000 | -200,000 | -20.00% | ||||
| 0251 | 委辦費 | 29,105,000 | 30,100,000 | -995,000 | -3.31% | ||||
| 0271 | 物品 | 1,000,000 | 1,000,000 | 0 | 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3,200,000 | 5,080,000 | -1,880,000 | -37.01% | ||||
| 0291 | 國內旅費 | 550,000 | 550,000 | 0 | 0.00% | ||||
| 0292 | 大陸地區旅費 | 160,000 | 156,000 | 4,000 | 2.56% | ||||
| 0293 | 國外旅費 | 254,000 | 220,000 | 34,000 | 15.45% | ||||
| 0294 | 運費 | 50,000 | 50,000 | 0 | 0.00% | ||||
| 0295 | 短程車資 | 50,000 | 50,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