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24,261,000 元()
計畫內容
1.管理健康監測資料提供使用事宜。 2.建置優質的婦幼保健服務網絡、照顧弱勢團體及建置與  強化生育遺傳相關資訊系統。 3.辦理兒童及青少年保健工作。 4.健康促進介入對預防代謝症候群及糖尿病評價研究,婦  女更年期賦能與保健諮詢服務計畫,氣候變遷所引發之  心血管及呼吸道疾病之預防與保健宣導計畫。 5.辦理衛生人員相關研習工作及培訓坊,辦理健康促進傳  播、優良健康讀物推廣、建置宣導傳播平臺相關計畫。 6.辦理衛生所人員線上學習。 7.辦理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業務。 8.辦理預防保健服務,包括孕婦產前檢查、兒童預防保健  、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9.企劃綜合業務。
預期成果
1.確保各項健康監測資料對外提供及使用規範之落實與合  理有效使用,增進資料加值運用效益。 2.健全婦幼及生育保健服務環境,強化服務品質,促進婦  幼健康。 3.針對國人(含13歲以上青少年)的脂肪酸狀況(含反式脂  肪酸)進行營養生化評估,以作為未來政策之參考。 4.臺灣地區糖尿病前期個案介入的衛生教育方案及衛材內  容;比較分析糖尿病前期個案之衛教介入之成本效益,  以提供糖尿病預防政策改善建議及具體解決方案。婦女  更年期保健諮詢服務專線,及更年期諮詢師培訓及民眾  座談會,以提升更年期婦女保健知能。使用「氣候變遷  及慢性病防治手冊」,辦理種籽教師教育、民眾及慢性  病患衛教宣導活動,提升其預防知能。 5.提升衛生人員健康促進專業知能、政策規劃能力,推動  增進民眾健康識能相關業務,以及提升健康促進傳播之  能見度、可及性,增進民眾自我健康管理能力,進而提  升健康識能。 6.發展衛生所人員公共衛生核心學程教材大綱,建置衛生  所人員線上教學課程。 7.透過補助油症患者門(急)診及第1代油症患者住院部分  負擔健康檢查、提供訪視關懷及醫療轉介追蹤服務,及  合法權益受傷害之法律扶助等,保障油症患者健康權益  。 8.預計補助孕婦產前檢查服務約181.2萬人次,及早發現  異常個案,以提供妥善診治與介入措施,確保孕婦與胎  兒的健康。 9.預計補助兒童預防保健服務約107.5萬人次,補助轉介  發展篩檢異常且經確診之個案3百人,及早發現異常個  案,以提供妥善診治與介入措施,確保兒童的健康。 10.藉由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新發現血壓、血糖及血膽固醇   值異常比率,約為19.6%、8.3%及11.7%(102年資料)   ,105年預計約有205.4萬人次(包含原住民)接受成人   預防保健服務,早期發現成人及中老年民眾之慢性病   (如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等)相關因子,以達早   期治療之效。 11.強化國民健康業務之企劃及管制考核工作,辦理教育   訓練及國際交流會議,提升施政品質及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8 預防保健服務 辦理預防保健服務,包括孕婦產前檢查、兒童
預防保健及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本期與調整前
期所需經費2,050,948千元,編列如下:
1.業務費15,992千元:
(1)為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所需郵資、電話費
  等費用30千元,保險費8千元,臨時人員
  酬金1,650千元(研發替代役3人),專家
  學者出席會議、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6千
  元(出席費50千元、講座鐘點費46千元、
  稿費20千元),物品20千元,一般事務費
  27千元,國內旅費30千元,計1,881千元
  。
(2)國外旅費137千元:參加預防保健相關之
  國際會議或活動所需出國經費。
(3)委辦費13,974千元:
<1>委託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預防保健服
  務行政費用9,474千元。
<2>委託辦理預防保健相關計畫等所需經
  費4,500千元。
2.獎補助費2,034,956千元:
(1)孕婦產前檢查664,069千元(婦女預算)
<1>透過醫療院所提供定期之孕婦產前檢
  查,以早期發現懷孕各階段可能發生
  之合併症,確保孕婦與胎兒的健康。
<2>支付中央健康保險署協助辦理孕婦產
  前檢查之醫療費用所需經費664,069千
  元(預估1,897.3千人次*95.5%*366.5
  元/次)。
(2)兒童預防保健290,574千元
<1>透過醫療院所提供7歲以下兒童定期的
  健康檢查與保健諮詢指導,以早期發
  現異常個案,並早期治療。
<2>支付中央健康保險署協助辦理兒童預
  防保健之醫療費用所需經費290,334千
  元(1,370千人*平均約78.47%利用率=1
  ,075千人)。
#1.第1次費用=32,446千元【193,620
  人次*預估利用率67.03%*250元】
#2.第2次費用=34,842千元【193,620
  人次*預估利用率71.98%*250元】
#3.第3次費用=43,797千元【193,620
  人次*預估利用率90.48%*250元】
#4.第4次費用=47,587千元【210,609
  人次*預估利用率90.38%*250元】
#5.第5次費用=47,776千元【210,609
  人次*預估利用率70.89%*320元】
#6.第6次費用=34,086千元【178,136
  人次*預估利用率76.54%*250元】
#7.第7次費用=49,800千元【189,786
  人次*預估利用率82.00%*320元】
<3>支付醫療院所轉介發展篩檢異常個案
  所需費用240千元(800元*300案=240
  千元)。
(3)成人預防保健1,080,313千元
<1>透過醫療院所提供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可初步篩檢出40歲以上民眾糖尿病
  、高血脂、高血壓等慢性疾病相關異
  常資料,以便個案能早期發現並接受
  治療,降低疾病之嚴重性及死亡率。
#1.支付中央健康保險署協助辦理成
  人預防保健服務之醫療費用所需
  經費1,073,489千元【(約6,003千
  人*34.0%*520元)+(新滿45歲BC型
  肝炎篩檢經費60.80千人*200元=1
  2,159千元)】。
#2.支付中央健康保險署協助辦理55-
  64歲原住民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
  醫療費用所需經費6,824千元(13.
  12千人*520元)
2,050,948,000
0200 業務費 15,992,000
0203 通訊費 30,000
0231 保險費 8,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65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6,000
0251 委辦費 13,974,000
0271 物品 2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27,000
0291 國內旅費 30,000
0293 國外旅費 137,000
0400 獎補助費 2,034,956,000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2,034,9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