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126,148,000 元()
計畫內容
1.防疫業務宣導。
2.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
3.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三期計畫。
4.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疫計畫。
5.2030年消除愛滋第一期計畫。
6.我國加入WHO2035消除結核第二期計畫。
7.充實國家疫苗基金及促進國民免疫力第三期計畫。
8.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9.邁向全球衛生安全-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策略計畫。
10.建構新世代國家傳染病檢驗網絡強化防疫檢驗量能計
畫。
11.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預期成果
1.透過WHO IHR、國際及國內傳染病監測網,與即時媒體
監測資訊,掌握指標監測疾病變化情形,與突發疫輿情
事件,並持續透過倉儲資料庫整合多元入口資訊,提升
疫情資料匯集、分析及研判效能。
2.辦理「1922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提供民眾24小時
免付費及國、臺、英、客語及聽語障的服務,協助民眾
解決防疫疑慮及獲得傳染病防治知識。
3.完成法定傳染病相關病原體檢驗約10萬件,提升傳染病
診斷時效、確保檢驗品質,並維護報告公信力。
4.生產可製造4種抗蛇毒血清製劑的抗蛇毒馬血漿,採購
供應抗蛇毒血清製劑4,700瓶。
5.控制登革熱病例之年平均致死率0.5%以下。
6.維持流感抗病毒藥物儲備量。
7.持續辦理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之維運及保全,完備港
埠檢疫所需之各項儀器或設備(如紅外線熱影像儀、HE
PA維護保養等)及落實各項國際港埠檢疫作業。另辦理
進階檢疫官培訓,強化實務知能,以因應疫情挑戰及保
障國內防疫安全。
8.愛滋感染者有服藥比率達93%;服藥之感染者病毒量檢
測不到之比率達95%。
9.接觸者潛伏結核感染檢驗完成率88%;多重抗藥性結核
病個案納入抗藥性醫療照護體系比率達88%。
10.確保國家疫苗接種作業穩定推行,並提升疫苗接種服
務品質,3歲以下幼童之常規疫苗基礎劑接種率達96%
以上。
11.辦理至少1場傳染病相關訓練營或研討會,提升我防疫
國際能見度及區域傳染病防治量能。另提供我國及新
南向國家雙向往返人員傳染病防治衛教、諮詢及健康
醫療轉銜服務,避免疾病跨境傳播。
12.區域級以上醫院加護病房醫療照護相關感染之金黃色
葡萄球菌抗藥百分比降幅達5%;每10萬住院人日通報
抗碳青黴烯類腸道菌屬(carbapenem-resistant Ente
robacteriaceae, CRE)降幅達2%。
13.全國傳染病在地檢驗量能及傳染病原體高階檢驗量能
累計提升30%。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1預算 | 110預算 | 110差異 | 110比例 |
|---|---|---|---|---|---|---|---|---|---|
| 10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 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111年7至 12月防疫經費需求,共需經費19,000,000千元 ,其內容如下: 1.因應COVID-19國際疫情持續嚴峻,撥充疫苗 基金辦理COVID-19疫苗採購,保障國人健康 ,計列12,000,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承辦單位:急性傳染病組)。 2.補助地方政府防疫動員及辦理疫苗接種經費 ,計列1,000,000千元(承辦單位:急性傳 染病組): (1)補助地方政府防疫動員計畫500,000千元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肺炎疫情防治人事 費及基本維運性質等所需(對直轄市政 府之補助245,39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 補助254,610千元)。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疫苗接種500,000千元 :補助地方政府設立社區或大型接種站 及其所需人事費用、辦理評比獎勵等費 用(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20,5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79,500千元)。 3.隔離治療費用計列648,000千元,依以往確 診個案平均治療費用推估(社會福利津貼及 濟助)(承辦單位:急性傳染病組)。 4.提升防疫資訊系統效能及相關維護費等,計 列200,500千元(通訊費16,000千元、委辦 費108,000千元、一般事務費76,500千元) (承辦單位:急性傳染病組)。 5.採購抗病毒藥物費用,計列73,782千元(物 品)(承辦單位:急性傳染病組): (1)瑞德西韋(重症個案治療藥物)660人份 ,46,482千元。 (2)單株抗體(輕中症患者治療藥物)420人 份,27,300千元。 6.提升國際港埠公共衛生緊急事件之應變量能 ,計列87,700千元(承辦單位:檢疫組)。 (1)因應後疫情時代之入境旅客數增加,6個 月協勤保全人力76,116千元(一般事務 費)。 (2)邊境檢疫作業行政相關費用:入境檢疫相 關書表印刷或譯稿等費用,6個月共計約 2,384千元(一般事務費)。 (3)徵用桃園機場等執行港埠現地採檢及後 續處置等費用,每月租金約200千元(含 以徵用條件加收2成租金及使用後環境清 潔、復原等費用),6個月租金共計約1, 2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4)辦理國際港埠採檢及後送就醫、採檢個 案所需支付費用,約5千元/件,每月約 100件,6個月共計3,000千元(社會福利 津貼及濟助2,700千元、獎勵金300千元 )。 (5)強化通報可近性,持續優化港埠偵檢設 備效能及智慧檢疫等相關資訊系統,計 列5,000千元(資本門)(資訊軟硬體設 備費)。 7.辦理核酸檢驗及抗原快篩指定檢驗機構檢驗 費用,計列3,789,000千元,說明如下(委 辦費)(承辦單位: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 : (1)核酸檢驗(PCR)費用3,780,000千元: 按每日檢驗需求約10,000件,並半數採 池化檢驗方式辦理: <1>一般件6個月×30天×5,000件×3,000 元=2,700,000千元。 <2>池化6個月×30天×5,000件×1,200元 =1,080,000千元。 (2)抗原快篩費用9,000千元:按每月約5,00 0件×6個月×300元計算。 8.委託辦理疫情民眾諮詢中心系統維護及增加 人力、辦理疫情防治直播記者會等,計列16 5,0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60千元、委 辦費120,000千元、物品700千元、一般事務 費43,940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10,0 00千元)(承辦單位:公共關係室)。 9.因應COVID-19疫情防治需求,儲備一般醫用 及外科口罩約2億3,473萬餘片作為戰備庫存 ,所需倉儲費用,平均每月10,000千元,6 個月計列60,0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承 辦單位:新興傳染病整備組)。 10.辦理集中檢疫所等相關業務,計列976,018 千元(承辦單位:新興傳染病整備組)。 (1)受徵調人員津貼補償,平均每月約47,83 2千元,6個月計列286,993千元(獎勵金 )。 (2)交通接駁費用3,948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 (3)委託辦理檢疫場所工作人員津貼申請資 料電子化等經費1,452千元(委辦費)。 (4)辦理集中檢疫場所維運及增設等,平均 每月約113,938千元,6個月計列683,625 千元(含資本門5,000千元)(水電費10 0,0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100,000千元 、物品278,625千元、一般事務費200,00 0千元、雜項設備費5,000千元)。 |
19,000,000,000 | 18,634,000 | 18,981,366,000 | 101,864.15% | |||
| 2000 | 業務費 | 5,052,007,000 | 11,834,000 | 5,040,173,000 | 42,590.61% | ||||
| 2006 | 水電費 | 100,000,000 | 240,000 | 99,760,000 | 41,566.67% | ||||
| 2009 | 通訊費 | 16,000,000 | 60,000 | 15,940,000 | 26,566.67%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65,148,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60,000 | 297,000 | 63,000 | 21.21% | ||||
| 2039 | 委辦費 | 4,018,452,000 | 10,140,000 | 4,008,312,000 | 39,529.70% | ||||
| 2051 | 物品 | 353,107,000 | 10,000 | 353,097,000 | 3,530,97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98,940,000 | 234,000 | 398,706,000 | 170,387.18%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10,000,000 | 1,750,000 | 8,250,000 | 471.43%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5,000,000 | 1,750,000 | 3,250,000 | 185.71%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5,00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3,937,993,000 | 5,050,000 | 13,932,943,000 | 275,899.86%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565,890,000 | |||||||
| 4010 |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434,110,000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12,000,000,000 | 1,400,000 | 11,998,600,000 | 857,042.86% | ||||
| 4065 |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650,700,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287,293,000 | 1,600,000 | 285,693,000 | 17,85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