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261,348,000 元()
計畫內容
1.防疫業務宣導。
2.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
3.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三期計畫。
4.強化邊境檢疫及境外防疫第一期計畫。
5.愛滋防治第六期五年計畫。
6.我國加入WHO2035消除結核第二期計畫。
7.我國因應流感大流行準備第三期計畫。
8.新興傳染病風險監測與應變整備計畫。
9.充實國家疫苗基金及促進國民免疫力第三期計畫。
10.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
11.邁向全球衛生安全-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策略計畫
。
12.建構新世代國家傳染病檢驗網絡強化防疫檢驗量能計
畫。
預期成果
1.透過WHO IHR、國際及國內傳染病監測網,與即時媒體
監測資訊,掌握指標監測疾病變化情形與突發疫輿情事
件,並持續透過倉儲資料庫整合多元入口資訊,提升疫
情資料匯集、分析及研判效能。
2.製作多種文宣素材,並以多元形式與管道,積極宣導傳
染病防治事項,並辦理「1922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
」,並提供民眾24小時免付費及國、臺、英、客語及聽
語障的服務,協助民眾解決防疫疑慮及獲得傳染病防治
知識。
3.完成法定傳染病相關病原體檢驗約10萬件,提升傳染病
診斷時效、確保檢驗品質,並維護報告公信力。
4.生產可製造4種抗蛇毒血清製劑的抗蛇毒馬血漿,委託
製造供應抗蛇毒血清製劑4,700瓶。
5.控制登革熱病例之年平均致死率0.5%以下。
6.持續辦理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之維運及保全,完備港
埠檢疫所需之各項儀器或設備(如紅外線熱影像儀、HE
PA維護保養等)及落實各項國際港埠檢疫作業。另辦理
進階檢疫官培訓,強化實務知能,以因應疫情挑戰及保
障國內防疫安全。
7.愛滋感染者有服藥比率達90.5%;服藥之感染者病毒量
檢測不到之比率達90.5%。
8.接觸者潛伏結核感染治療加入率80%;多重抗藥性結核
病個案納入MDR-TB醫療照護體系比率達85%。
9.確保國家疫苗接種作業穩定推行,並提升疫苗接種服務
品質,3歲以下幼童之常規疫苗基礎劑接種率達96%以
上。
10.區域級以上醫院加護病房醫療照護相關感染之金黃色
葡萄球菌抗藥百分比降幅達3%。
11.全國傳染病在地檢驗量能及傳染病原體高階檢驗量能
累計提升20%。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0預算 |
|---|---|---|---|---|---|---|
| 02 | 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三期計畫 | 「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三期計畫 」奉行政院109年8月14日院臺衛字第10900237 50號函核定,總經費1,459,158千元,執行期 間為110至113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81,82 3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登革熱及其他病媒傳染病防治業務,共 需經費11,278千元。 (1)辦理防治業務所需行政費用及執行業務 工作計畫人力,計列1,997千元(水電費 500千元、通訊費800千元、保險費9千元 、臨時人員酬金688千元)。 (2)辦理專業技術訓練、實務訓練、專家諮 詢會議、專業指引及衛教教材之撰擬印 製、計畫審查、跨部會聯繫會議,計列1 ,696千元(教育訓練費300千元、按日按 件計資酬金300千元、一般事務費1,096 千元)。 (3)防疫相關物資之管理資訊系統操作維護 ,計列3千元(資訊服務費)。 (4)委託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登革熱NS1快速 診斷費用(含行政費用13千元),計列2 ,730千元(委辦費)。 (5)購買防治相關用藥及物品,進行相關監 測、實驗室診斷所需耗材,計列2,000千 元(物品)。 (6)登革熱跨部會防治衛生教育推廣,計列5 00千元(一般事務費)(業務宣導)。 (7)辦理病媒蚊監測、藥效測試、病媒蚊防 治等現場督導,計列986千元(國內旅費 )。 (8)購置病媒傳染病監測防治相關設備,計 列700千元(資本門)(機械設備費)。 (9)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醫事人員教育訓練 ,計列96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發給通報登革熱、西尼羅熱、屈公病、 茲卡病毒感染症等傳染病之通報獎金, 依據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第5條規定辦 理,計列570千元(獎勵金)。 2.辦理腸病毒及腸道等傳染病防治業務,包括 專家諮詢、病例審查、臨床指引制定、教育 訓練、防治政策評估、防疫衛教宣導、藥品 採購,及依據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第5條規 定發放腸道傳染病等確定病例通報獎金,計 列7,496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75千元、 物品4,700千元、一般事務費586千元、國內 旅費65千元、運費1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1,650千元、獎勵金10千元)(業務宣導2 00千元)。 3.辦理根除三麻一風政策計畫相關業務,包括 專家諮詢、病例審查鑑定、主動監視、防疫 衛教宣導、疫情防治、藥品採購,捐助國內 民間團體及依據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第5條 規定發放三麻一風及急性無力肢體麻痺等確 定病例通報獎金,計列1,351千元(按日按 件計資酬金340千元、物品730千元、一般事 務費95千元、國內旅費4千元、運費35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5千元、獎勵金132千 元)(業務宣導95千元)。 4.辦理病毒性肝炎防治業務,包括防治計畫及 活動、專家諮詢、病例審查、教育訓練、防 疫衛教宣導、衛教教材製作或印製、捐助國 內民間團體等,計列1,399千元(水電費230 千元、通訊費230千元、資訊服務費200千元 、其他業務租金80千元、保險費2千元、按 日按件計資酬金30千元、國內組織會費4千 元、物品8千元、一般事務費200千元、國內 旅費10千元、運費5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400千元)(業務宣導100千元)。 5.補助地方衛生機關辦理急性傳染病防治相關 工作,計列60,299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 助37,997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21,7 19千元、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583千元)。 |
81,823,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7,951,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300,000 | ||||
| 2006 | 水電費 | 73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1,030,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203,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80,000 | ||||
| 2027 | 保險費 | 11,000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688,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145,000 | ||||
| 2039 | 委辦費 | 2,730,000 | ||||
| 2045 | 國內組織會費 | 4,000 | ||||
| 2051 | 物品 | 7,438,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477,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065,000 | ||||
| 2081 | 運費 | 5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700,000 | ||||
| 3020 | 機械設備費 | 70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63,172,000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37,997,000 | ||||
| 40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21,719,000 | ||||
| 4015 |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583,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161,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71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