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衛生福利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42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9,403,000 元()
計畫內容
1.中醫藥業務宣導。 2.中醫規劃及管理。 3.民俗調理輔導與管理。 4.中藥藥事規劃及管理。 5.中藥藥證規劃及管理。 6.中醫藥政策發展業務。 7.新南向國家中藥法規交流合作。 8.中醫優質發展計畫。 9.中醫藥振興計畫。
預期成果
1.精進中醫臨床訓練制度,促進中醫多元特色發展,提升  中醫醫事人員執業素質,提供優質中醫醫療服務。 2.建立民俗調理產業職能課程標準化,落實消費者權益保  障,健全傷科推拿人力培訓,完備技能規範及訓檢用制  度。 3.辦理中藥藥政管理相關諮詢會議,精進中藥藥政管理。 4.健全中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制度,辦理GMP中藥廠後續  查廠42家。 5.推動中藥廠管理與產業提升,辦理相關計畫3項。 6.進行國際與新南向中醫藥交流,促進國內中醫藥品質提  升及雙邊實質交流。 7.提升中醫健康照護品質、強化中醫醫療團隊及促進中醫  藥國際交流,將傳統經驗中醫,翻轉為現代實證中醫。 8.精進中藥材源頭品質控管、優化中醫藥管理及法規環境  、鼓勵中藥產業創新加值、健全上市中藥(材)安全監  測機制、強化藥事服務及衛生教育,推動中藥品質國際  化及產業連結國際,以落實中醫藥發展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4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
二期」奉行政院110年6月15日院臺衛字第1100
015871號函核定,總經費1,692,256千元,執
行期間為111至114年,111年度已編列211,203
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211,363千元,本
科目編列6,260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中藥產業國際法規研析相關作業等所需
 行政費用,計列1,230千元(通訊費3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22千元、物品90千元、
 一般事務費965千元、國內旅費30千元、運
 費20千元)。
2.辦理新南向國家傳統醫藥法規制度探討及強
 化雙向交流計畫等,計列4,810千元(委辦
 費)。
3.辦理新南向國家傳統醫藥事務考察,計列22
 0千元(國外旅費)。
6,260,000 6,100,000 160,000 2.62%
2000 業務費 6,260,000 5,860,000 400,000 6.83%
2009 通訊費 3,000 76,000 -73,000 -96.05%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2,000 80,000 42,000 52.50%
2039 委辦費 4,810,000 4,028,000 782,000 19.41%
2051 物品 90,000 80,000 10,000 12.50%
2054 一般事務費 965,000 1,288,000 -323,000 -25.08%
2072 國內旅費 30,000 60,000 -30,000 -50.00%
2078 國外旅費 220,000 228,000 -8,000 -3.51%
2081 運費 20,000 10,000 10,0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