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18,105,000 元()
計畫內容
1.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宣導。 2.心理及口腔健康行政管理。 3.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 4.國民口腔健康促進計畫。 5.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強化藥癮治療服務。 6.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7.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
預期成果
1.建構具備公共衛生三段五級預防、多元化及跨專業領域  之心理健康服務體系,提供民眾適時、適所、適當照護  層級及全方位之心理健康服務。 2.跨部會、跨部門及連結民間機構、團體,整合心理健康  服務資源,強化心理健康傳播,提升心理健康服務之涵  蓋率,深化及優化心理健康服務方案。 3.培訓優質之心理健康相關人力,精進在職繼續教育,提  高專業知能及服務水準,厚植心理健康人力量能,滿足  民眾服務需求。 4.建立心理健康相關服務機構之品質監測機制及強化評鑑  制度,提升心理健康服務品質及效能。 5.建立成癮治療及處遇人員培訓制度,強化處遇服務量能  ,並發展可近、多元之成癮防治服務方案及建立合作網  絡,以提升藥癮、酒癮個案治療及處遇涵蓋率及介入效  能,減少對個人身心之危害。 6.研究顯示牙齒塗氟可有效降低齲齒28%以上,補助辦理  兒童塗氟服務及口腔衛生指導,以養成兒童良好口腔衛  生習慣,提升兒童口腔健康。 7.強化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處遇服務及加害人處遇協調服  務。 8.建立新南向精神醫療與心理衛生人才培訓,提升國際交  流。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05 國民口腔健康促進計畫 「國民口腔健康促進計畫」奉行政院106年2月
2日院臺衛字第1060002587號函核定,總經費4
,108,800千元,公務預算負擔2,568,800千元
,執行期間為106至110年,106至107年度已編
列712,000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355,90
5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兒童牙齒塗氟保健服務之審查核付計畫
 ,計列1,594千元(委辦費)。
2.補(捐)助醫療機構辦理未滿6歲兒童牙醫
 師專業牙齒塗氟服務、口腔健康檢查及口腔
 衛生教育等,計列248,860千元(其他補助
 及捐助)。
3.補(捐)助醫療機構辦理未滿12歲之低收入
 戶、身心障礙、原住民族與偏遠及離島地區
 兒童牙醫師專業牙齒塗氟服務、口腔健康檢
 查及口腔衛生教育等,計列105,451千元(
 其他補助及捐助)。
355,905,000
0200 業務費 1,594,000
0251 委辦費 1,594,000
0400 獎補助費 354,311,000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354,3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