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87頁
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4,20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職業訓練中心二校區消防大樓整修工程、眷舍拆除  及整地工程及各校區公共廁所整修工程。 2.辦理安養機構安養養護房舍、生活設施整建及其他與本  計畫相關需求工程。 3.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103-112年  )計畫。 4.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109-112年)計畫  。 5.辦理服務機構房舍整建工程。 6.辦理榮光大樓、南京宿舍及榮園等處防水隔熱整修工程  。
預期成果
1.辦理職業訓練中心二校區消防大樓整修工程、眷舍拆除  及整地工程及各校區公共廁所整修工程,以維護公共設  施及建構學員安全之學習環境。 2.安養機構生活設施改善,以維人員、設施設備安全及提  升服務品質。 3.安養機構房舍及所屬建物設施等,依公共工程等相關法  規施工,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消防安檢、  無障礙設施等各項規範,兼顧地方風貌及環保要求,增  加退除役官兵之機構就養安置誘因,以保障就養榮民基  本生活,落實體貼照顧弱勢榮民之目標。 4.辦理臺中市及臺北市榮服處辦公廳舍整建工程,以維護  人員安全,提升服務品質。 5.辦理榮光大樓、南京宿舍及榮園等處防水隔熱整修工程  ,以改善同仁工作及住宿環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5 服務機構房舍整建工程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係辦理服務機構辦公
大樓整建(修)工程,內容如下:
1.臺中市榮服處整建工程,總經費62,511千元
 ,分3年辦理(110年度編列19,000千元,111
 年度編列26,934千元),本年度編列16,577
 千元(工程管理費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
 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施工費五百萬元以
 下部分3%、超過五百萬元至二千五百萬元部
 分1.5%、按施工費超過二千五百萬元至一億
 元部分1%估算,計166千元,並配合工程結
 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臺北市榮服處整修工程,總經費7,584千元(
 工程管理費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
 支用要點規定,按施工費五百萬元以下部分
 3%、超過五百萬元至二千五百萬元部分1.5%
 估算,計188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
 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4,161,000 26,934,000 -2,773,000 -10.30%
3000 設備及投資 24,161,000 26,934,000 -2,773,000 -10.3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4,161,000 26,934,000 -2,773,000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