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衛生福利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16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57,082,000 元()
計畫內容
1.保護服務業務宣導。 2.撥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辦理家庭暴力、性侵  害、性騷擾防治、老人與身心障礙者被害人保護服務方  案;網路合作與協調、教育宣導,研究發展事項之規劃  、推動、督導及相關法規之研訂。 3.兒童與少年之保護及性剝削防制、推動及相關法規研訂  。 4.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5.其他有關保護服務事項。
預期成果
1.有效督導及推動性騷擾、家庭暴力、性侵害防治、兒童  與少年保護及性剝削防制工作,提高相關行政效率及服  務品質。 2.落實性騷擾、家庭暴力、性侵害、兒童及少年、老人與  身心障礙被害者之保護。 3.強化社會大眾性騷擾、家庭暴力、性侵害防治、老人與  身心障礙者、兒童與少年之保護及性剝削防制觀念。 4.暢通113保護專線之通報及諮詢窗口。 5.提升各級政府處理保護案件之效能。 6.加強防治網絡專業人員訓練,以保障被害人權益。 7.捐助民間團體辦理被害人保護、推廣教育及培育民間資  源計畫,深植在地資源,整合相關服務,以符人民需求  。 8.推動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3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奉行政院107年2月26
日院臺衛字第1070003251號函核定,總經費6,
232,233千元,公務預算負擔2,870,940千元,
執行期間為107至109年,107至108年度已編列
1,758,054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11
2,886千元,分配本科目編列251,641千元,其
內容如下:
1.配合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推動整合服
 務模式相關評估工具研發訓練等,計列4,43
 6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62千元、一般事
 務費4,159千元、國內旅費15千元)。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增
 聘兒少保護性社工人力與整合保護性服務及
 因應高度風險個案新增保護性社工人力,計
 列229,205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85,72
 9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140,665千元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2,811千元)。
3.補(捐)助醫療機構等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
 計畫-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計列18
 ,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4,00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4,000千元)。
251,641,000 187,043,000 64,598,000 34.54%
2000 業務費 4,43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159,000
2072 國內旅費 15,000
4000 獎補助費 247,205,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85,729,000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40,665,000
4015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2,811,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0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4,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