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88,448,000 元()
計畫內容
1.保護服務業務宣導。
2.撥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辦理家庭暴力、性侵
害、性騷擾防治、老人與身心障礙者被害人保護服務方
案;網路合作與協調、教育宣導,研究發展事項之規劃
、推動、督導及相關法規之研訂。
3.兒童與少年之保護及性剝削防制、推動及相關法規研訂
。
4.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5.其他有關保護服務事項。
預期成果
1.有效督導及推動性騷擾、家庭暴力、性侵害防治、兒童
與少年保護及性剝削防制工作,提高相關行政效率及服
務品質。
2.落實性騷擾、家庭暴力、性侵害、兒童及少年、老人與
身心障礙被害者之保護。
3.強化社會大眾性騷擾、家庭暴力、性侵害防治、老人與
身心障礙者、兒童與少年之保護及性剝削防制觀念。
4.暢通113保護專線之通報及諮詢窗口。
5.提升各級政府處理保護案件之效能。
6.加強防治網絡專業人員訓練,以保障被害人權益。
7.捐助民間團體辦理被害人保護、推廣教育及培育民間資
源計畫,深植在地資源,整合相關服務,以符人民需求
。
8.推動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8預算 |
|---|---|---|---|---|---|---|
| 03 |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奉行政院107年2月26 日院臺衛字第1070003251號函核定,總經費6, 878,268千元,公務預算負擔3,516,975千元, 執行期間為107至109年,107年度已編列893,1 13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864,941千元, 分配本科目編列187,043千元,其內容如下: 1.配合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推動整合服 務模式相關評估工具研發訓練等,計列4,43 6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62千元、一般事 務費4,159千元、國內旅費15千元)。 2.補助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辦理強化社會 安全網計畫-增聘兒少保護性社工人力與整 合保護性服務及因應高度風險個案新增保護 性社工人力,計列166,607千元(對直轄市 政府之補助67,894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 補助96,522千元、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2,19 1千元)。 3.補(捐)助醫療機構等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 計畫-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計列16 ,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4,00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2,000千元)。 |
187,043,000 | |||
| 0200 | 業務費 | 4,436,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62,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4,159,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5,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182,607,000 | ||||
| 0403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67,894,000 | ||||
| 04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96,522,000 | ||||
| 0429 |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2,191,000 | ||||
| 0432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4,000,000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2,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