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473,435,000 元()
計畫內容
1.提升健保納保率;推動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照顧。 2.辦理國民年金法─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 3.推動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3期4年計畫。 4.規劃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 5.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強化都市原住民族生活基  本安全與提升原住民就業競爭能力。
預期成果
1.實現原住民族健康權,縮短原住民族與其他國民之間的  健康條件差距。 2.促進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權,建立原住民族家庭支持服務  。 3.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落實原住民工作權之保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02 推動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經費 1.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支持福利服務-辦
 理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人員培訓計畫2,700
 千元。〈委辦費〉
2.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支持福利服務-辦
 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社會工作管理資訊
 系統500千元。〈委辦費〉
3.委託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專業督導扎
 根計畫10,125千元。〈委辦費〉
4.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宣導1,300千元
 。〈委辦費〉
5.辦理原住民社工執業安全保障6,732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200千元、對臺灣
 省各縣市之補助5,532千元〉
6.辦理原住民族女性意見領袖人才培訓工作1,
 000千元。〈委辦費〉
7.辦理性別平等業務(含婦女溝通平台會議)所
 需經費406千元。〈業務費〉
8.聘僱用原住民社工員(師)20,700千元。〈對
 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438千元、對臺灣省各
 縣市之補助17,262千元〉
9.獎勵原住民社工進修學分費300千元。〈其
 他補助及捐助〉
10.補助原住民急難救助25,413千元。〈對臺
  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1.推動「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三期四年
  計畫 (106-109年)」:依據國民年金法第5
  3條規定,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
  編列1,800,869千元。〈社會保險負擔〉
12.辦理國民年金權益宣導1,553千元。〈對直
  轄市政府之補助198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
  之補助1,355千元〉
13.推展原住民志願服務1,080千元。〈對直轄
  市政府之補助27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
  補助810千元〉
14.辦理消費者保護業務宣導1,350千元。〈對
  直轄市政府之補助500千元、對臺灣省各縣
  市之補助850千元〉
15.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支持福利服務,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其中強化都市原住民族生活基本安全所
  需經費7,286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734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2,552
  千元〉
16.辦理原住民族社會福利相關委託研究或研
  討會案1,000千元。〈委辦費〉
17.辦理推動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相關業務所
  需一般事務費1,000千元。
18.國內出差旅費120千元,短程車資40千元。
19.參與國際間社會福利相關會議等國外旅費7
  2千元。
1,883,546,000
0200 業務費 18,263,000
0251 委辦費 16,625,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406,000
0291 國內旅費 120,000
0293 國外旅費 72,000
0295 短程車資 40,000
0400 獎補助費 1,865,283,000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0,340,000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53,774,000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1,800,869,000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