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33,753,000 元()
計畫內容
1.社會救助業務宣導。
2.照顧生活困難之低收與中低收入戶,並維護其就醫權益
,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之生活,協助其自立。
3.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預期成果
1.照顧全國低收入戶33萬餘人及中低收入戶35萬餘人,維
護其家庭成員就醫權益、協助其家庭自立脫貧,另協助
遭遇緊急危難之家庭度過困境,並提升地方政府與民間
團體面對天然災害因應及參與救災能力。
2.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急難救助紓困專案計關懷救
助14,300個家庭、急難救助計關懷救助1,200人。
3.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
帳戶,提升弱勢兒童與少年未來接受高等教育及人力資
本之投資。
4.拓展在地社區實物服務,提供未符合低收與中低收入戶
資格,但經濟陷困之家庭飲食及日常用品等扶助。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8預算 |
|---|---|---|---|---|---|---|
| 05 |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奉行政院107年2月26 日院臺衛字第1070003251號函核定,總經費6, 878,268千元,公務預算負擔3,516,975千元, 執行期間為107至109年,107年度已編列893,1 13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864,941千元, 分配本科目編列262,130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脫貧自立、在地 社區實物服務拓展、兒少教育發展帳戶等所 需行政費用,計列9,644千元(通訊費3,740 千元、資訊服務費2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 酬金140千元、委辦費1,922千元、一般事務 費3,642千元)。 2.臨時人員1名,計列1,016千元(臨時人員酬 金)。 3.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脫貧方案家庭服 務人力,計列14,84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 補助2,575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11, 831千元、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434千元)。 4.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急難救助紓困專 案,透過基層7,839個村(里)辦公處即時 通報,經家庭區域福利服務中心或公所訪視 核定後,提供關懷救助金協助及完整福利服 務,保障弱勢民眾避免緊急危難(含訪視所 需行政費用),計列236,630千元(對直轄 市政府之補助138,002千元、對臺灣省各縣 市之補助97,457千元、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1,171千元)。 |
262,130,000 | |||
| 0200 | 業務費 | 10,660,000 | ||||
| 0203 | 通訊費 | 3,740,000 | ||||
| 0215 | 資訊服務費 | 200,000 | ||||
| 0249 | 臨時人員酬金 | 1,016,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40,000 | ||||
| 0251 | 委辦費 | 1,922,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3,642,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251,470,000 | ||||
| 0403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140,577,000 | ||||
| 04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109,288,000 | ||||
| 0429 |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1,60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