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33,753,000 元()
計畫內容
1.社會救助業務宣導。 2.照顧生活困難之低收與中低收入戶,並維護其就醫權益  ,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之生活,協助其自立。 3.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預期成果
1.照顧全國低收入戶33萬餘人及中低收入戶35萬餘人,維  護其家庭成員就醫權益、協助其家庭自立脫貧,另協助  遭遇緊急危難之家庭度過困境,並提升地方政府與民間  團體面對天然災害因應及參與救災能力。 2.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急難救助紓困專案計關懷救  助14,300個家庭、急難救助計關懷救助1,200人。 3.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  帳戶,提升弱勢兒童與少年未來接受高等教育及人力資  本之投資。 4.拓展在地社區實物服務,提供未符合低收與中低收入戶  資格,但經濟陷困之家庭飲食及日常用品等扶助。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05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奉行政院107年2月26
日院臺衛字第1070003251號函核定,總經費6,
878,268千元,公務預算負擔3,516,975千元,
執行期間為107至109年,107年度已編列893,1
13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864,941千元,
分配本科目編列262,130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脫貧自立、在地
 社區實物服務拓展、兒少教育發展帳戶等所
 需行政費用,計列9,644千元(通訊費3,740
 千元、資訊服務費2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
 酬金140千元、委辦費1,922千元、一般事務
 費3,642千元)。
2.臨時人員1名,計列1,016千元(臨時人員酬
 金)。
3.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脫貧方案家庭服
 務人力,計列14,84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
 補助2,575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11,
 831千元、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434千元)。
4.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急難救助紓困專
 案,透過基層7,839個村(里)辦公處即時
 通報,經家庭區域福利服務中心或公所訪視
 核定後,提供關懷救助金協助及完整福利服
 務,保障弱勢民眾避免緊急危難(含訪視所
 需行政費用),計列236,630千元(對直轄
 市政府之補助138,002千元、對臺灣省各縣
 市之補助97,457千元、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1,171千元)。
262,130,000
0200 業務費 10,660,000
0203 通訊費 3,740,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200,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016,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0,000
0251 委辦費 1,922,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642,000
0400 獎補助費 251,470,000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40,577,000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09,288,000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1,60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