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7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24,200,000 元()
計畫內容
1.健保業務宣導。 2.健保承保規劃及管理。 3.健保財務收支管理及監控。 4.醫務管理推動督導及醫療違規查處。 5.推動醫審及藥材作業。 6.健保資訊服務。 7.健保政策規劃與推展。 8.保費收繳及醫療費用核付作業。 9.推動新南向國家健保制度交流。
預期成果
1.推動本署施政方針及施政計畫,辦理各項業務宣導,提  升執行成效。 2.辦理健保承保業務,並賡續辦理健保卡首發及換補發作  業,補助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及第二、三類投保單位辦  理健保業務。 3.加強減輕弱勢民眾經濟負擔等措施,並保障其就醫權益  。 4.持續實施各項開源及節流措施,維持健保財務穩定運作  ,確保健保永續經營。 5.落實健保財務收支連動機制,依法完成保險費率審議。 6.辦理健保醫療費用總額協定之擬議及各部門醫療費用總  額之管理,加強醫療支付制度及醫療給付項目之規劃。 7.積極推動分級醫療,強化醫院與診所醫療合作,提升基  層照護能力,導引民眾轉診就醫習慣。 8.提供健保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以強化統計支援決策功能  ,增進學術研究量或醫療保健服務業等相關產業研發創  新。 9.加強查緝違規醫事機構,提升查處品質,保障全民就醫  權益。 10.落實健保醫療服務審查及核付業務,提升醫療服務品   質,並確保民眾就醫安全。 11.完善健保資訊基礎建設,維持健保資訊網路運作,強   化健保資訊安全,對內確保健保業務正常運作,對外   提供資訊不中斷服務,提升健保資訊服務品質及成效   。 12.順利完成保險費繳款單催繳函印製寄發作業、保費收   繳及醫療費用核付等業務。 13.建立與新南向國家互動交流管道,推動健保制度及醫   療相關資訊議題之合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4 推動醫審及藥材作業 1.推動醫療服務審查及藥材政策擬議所需行政
 費用,計列4,686千元(教育訓練費38千元
 、權利使用費1,000千元、保險費62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09千元、一般事務費3
 4千元、國內旅費529千元、短程車資14千元
 )。
2.臨時人員1名,計列596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
3.辦理醫療費用總額審查作業(必要時得委託
 辦理),計列112,99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
 酬金)。
118,272,000 117,534,000 738,000 0.63%
2000 業務費 118,272,000 117,534,000 738,000 0.63%
2003 教育訓練費 38,000 38,000 0 0.00%
2015 權利使用費 1,000,000 1,00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62,000 62,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596,000 560,000 36,000 6.43%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5,999,000 115,206,000 793,000 0.69%
2054 一般事務費 34,000 34,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529,000 620,000 -91,000 -14.68%
2084 短程車資 14,000 14,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