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6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00,066,000 元()
計畫內容
1.健保業務宣導。 2.健保承保規劃及管理。 3.健保財務收支管理及監控。 4.醫務管理推動督導及醫療違規查處。 5.推動醫審及藥材作業。 6.健保資訊服務。 7.健保政策規劃與推展。 8.保費收繳及醫療費用核付作業。 9.推動新南向國家健保制度交流。
預期成果
1.推動本署施政方針及施政計畫,辦理各項業務宣導,提  升執行成效。 2.辦理健保承保業務,並賡續辦理健保卡首發及換補發作  業,補助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及第二、三類投保單位辦  理健保業務。 3.加強減輕弱勢民眾經濟負擔等措施,並保障其就醫權益  。 4.持續實施各項開源及節流措施,維持健保財務穩定運作  ,確保健保永續經營。 5.落實健保財務收支連動機制,依法完成保險費率審議。 6.辦理健保醫療費用總額協定之擬議及各部門醫療費用總  額之管理,加強醫療支付制度及醫療給付項目之規劃。 7.積極推動分級醫療,強化醫院與診所醫療合作,提升基  層照護能力,導引民眾轉診就醫習慣。 8.提供健保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以強化統計支援決策功能  ,增進學術研究量或醫療保健服務業等相關產業研發創  新。 9.加強查緝違規醫事機構,提升查處品質,保障全民就醫  權益。 10.落實健保醫療服務審查及核付業務,提升醫療服務品   質,並確保民眾就醫安全。 11.完善健保資訊基礎建設,維持健保資訊網路運作,強   化健保資訊安全,對內確保健保業務正常運作,對外   提供資訊不中斷服務,提升健保資訊服務品質及成效   。 12.順利完成保險費繳款單催繳函印製寄發作業、保費收   繳及醫療費用核付等業務。 13.建立與新南向國家互動交流管道,推動健保制度及醫   療相關資訊議題之合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8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
二期」奉行政院110年6月15日院臺衛字第1100
015871號函核定,總經費1,692,256千元,執
行期間為111至114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2
22,948千元,本科目編列7,00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辦理全民健保新南向政策規劃與業務推展所
 需行政費用,計列64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
 酬金100千元、一般事務費480千元、國內旅
 費60千元)。
2.辦理健保數位健康照護暨醫療資訊應用交流
 會,計列5,800千元(委辦費)。
3.參加臺菲健康保險制度交流會議,計列194
 千元;臺灣醫衛產業形象相關展覽會或交流
 會議,計列178千元;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
 PEC)衛生相關會議,計列188千元,合共56
 0千元(國外旅費)。
7,000,000 4,372,000 2,628,000 60.11%
2000 業務費 7,000,000 4,372,000 2,628,000 60.1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0 40,000 60,000 150.00%
2039 委辦費 5,800,000 3,572,000 2,228,000 62.37%
2054 一般事務費 480,000 180,000 300,000 166.67%
2072 國內旅費 60,000 20,000 40,000 200.00%
2078 國外旅費 560,000 56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