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5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37,531,000 元()
計畫內容
全民健康保險制度執行業務之綜合規劃及業務宣導、承保 業務、財務業務、醫務管理業務、藥品特材業務、醫療服 務審查業務、醫療費用支付業務、醫療品質提升業務及資 訊業務等之研擬、規劃及執行。
預期成果
順利推展全民健康保險之承保、醫療審核與給付、醫事服 務機構之特約管理、保險財務管理等業務,並提升作業效 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07 保費收繳及醫療費用核付作業 1.辦理保險費繳款單催繳函印製、寄發及業務
 宣導等,計列390,974千元(通訊費286,506
 千元、一般事務費104,468千元)。
2.臨時人員221名,計列82,827千元(臨時人
 員酬金)。
3.辦理承保業務、保費收繳及醫療費用核付等
 所需行政經費,計列94,626千元(教育訓練
 費562千元、水電費26,956千元、土地租金3
 03千元、資訊服務費1,255千元、其他業務
 租金13,305千元、稅捐及規費1,058千元、
 保險費894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567千
 元、物品21,260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4,14
 3千元、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259千元、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9,020千元、國內旅
 費9,245千元、運費619千元、短程車資180
 千元)。
4.辦理中區業務組備援機房維運,計列8,505
 千元(水電費2,900千元、資訊服務費5,605
 千元)。
5.汰換及購置行政總機、冷氣機、不斷電系統
 及消防廣播系統等,計列17,202千元(資本
 門)(機械設備費12,152千元、雜項設備費
 5,050千元)。
6.獎勵服務績效優良志工,依志願服務法第19
 條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推動志願服務實施
 要點第12點規定辦理,計列44千元(獎勵金
 )。
594,178,000
2000 業務費 576,932,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62,000
2006 水電費 29,856,000
2009 通訊費 286,506,000
2012 土地租金 303,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6,86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3,305,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058,000
2027 保險費 894,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82,827,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567,000
2051 物品 21,26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04,468,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143,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259,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020,000
2072 國內旅費 9,245,000
2081 運費 619,000
2084 短程車資 18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7,202,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12,152,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5,050,000
4000 獎補助費 44,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4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