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8,515,000 元()
計畫內容
1.社會保險行政工作宣導。 2.全民健康保險管理:   (1)完備全民健保法制規章,並適時研修。   (2)推動二代健保各項制度,並持續檢討。 3.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   (1)在行政院核定醫療給付範圍,協定全民健康保險醫     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分配事宜。   (2)保險法規及業務興革之研究建議事項及相關健保監     理事宜。   (3)保險費率、保險給付範圍、資源配置及財務平衡方     案之審議。   (4)擴大社會多元化參與,審議或協議全民健保重要事     項前蒐集民意。   (5)加強資訊透明及公開,討論保險人所送自付差額特     材品項、抑制資源不當耗用方案、保險醫事服務機     構財務公開辦法,以及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 4.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作業。 5.辦理國民年金保險一般行政、研究規劃及宣導業務。 6.辦理國民年金監理及審議。
預期成果
1.順利推展健保制度,持續推動健保改革,加強弱勢權益  保障,維護全體國民健康。 2.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   (1)建立財務收支連動機制,在期限內辦理完成年度總     額之協定分配與保險費率、保險給付範圍、資源配     置及財務平衡方案之審議。   (2)審議或協議全民健保重要事項前蒐集民意,使健保     業務更符合社會期待。   (3)配合健保法規定,討論保險人所送自付差額特材品     項、抑制資源不當耗用方案、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財     務公開辦法,以及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等,提供     業務興革建議。   (4)提供健保政策、法規之研究諮詢建議及監理健保相     關事項。 3.持續推動線上申請、線上審查資訊化作業、申請作業簡  化等,提升爭議審議品質,維護行政救濟權益。 4.持續推動並督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國民年金保險業  務,以增進國人老年基本經濟安全,促進社會安定。 5.監理國民年金保險業務,保障國民基本經濟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5 國民年金監理及審議 1.辦理國民年金保險監理業務及審議保險爭議
 事項等所需行政費用,計列3,457千元(教
 育訓練費2千元、水電費142千元、通訊費18
 0千元、權利使用費11千元、其他業務租金1
 34千元、保險費25千元、兼職費1,008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0千元、物品90千元
 、一般事務費1,160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3
 2千元、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9千元、國內
 旅費341千元、運費46千元、短程車資27千
 元)。
2.維護國民年金爭議審議案件管理資訊系統,
 計列120千元(資訊服務費)。
3.與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共同訪察國民年金
 保險基金國外投資委託經營受託機構並監理
 之,計列186千元(大陸地區旅費70千元、
 國外旅費116千元)。
3,763,000 3,555,000 208,000 5.85%
0200 業務費 3,763,000 3,292,000 471,000 14.31%
0201 教育訓練費 2,000
0202 水電費 142,000 140,000 2,000 1.43%
0203 通訊費 180,000 166,000 14,000 8.43%
0212 權利使用費 11,000 10,000 1,000 1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20,000 120,000 0 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34,000 138,000 -4,000 -2.90%
0231 保險費 25,000 14,000 11,000 78.57%
0241 兼職費 1,008,000 1,008,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0,000 114,000 136,000 119.30%
0271 物品 90,000 62,000 28,000 45.16%
0279 一般事務費 1,160,000 982,000 178,000 18.13%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32,000 46,000 -14,000 -30.43%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000 9,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341,000 276,000 65,000 23.55%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70,000
0293 國外旅費 116,000 123,000 -7,000 -5.69%
0294 運費 46,000 43,000 3,000 6.98%
0295 短程車資 27,000 41,000 -14,000 -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