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勞動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3,596,088,000 元()
計畫內容
1.督導、研究改進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業務。
2.賡續研議改進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財務。
3.推動勞工保險老年、失能、死亡給付年金制度。
4.健全職業災害保險制度,推動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
5.辦理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監理業務。
6.補助全民健保有一定雇主勞工及其眷屬保險費。
7.補助全民健保職業勞工等及其眷屬保險費。
8.補助有一定雇主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經費。
9.補助職業勞工等參加勞工保險經費。
10.直轄市勞保欠費繳款專案補助。
預期成果
1.研究改進就業保險相關規定,增進失業勞工保險給付權
益。
2.加強改進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財務,俾利勞工保險制度
永續經營。
3.推動勞工保險老年年金制度,安定退休勞工老年生活,
增進勞工長期生活保障。
4.保障失能勞工及遺屬之生活照顧,建立完善年金給付制
度。
5.分區辦理勞工保險法令座談會說明勞保法令及年金制度
。
6.完備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相關規定,提供職災勞工及
其眷屬基本生活安全。
7.辦理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監理業務,落實保障勞工權益
。
8.補助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經費,以兼顧經濟發
展與社會安全,穩定勞工生活。
9.補助勞工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經費,照顧勞工健康。
10.協助臺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繳交積欠以前年度勞工
保險費,健全勞工保險財務。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
| 06 | 補助職業勞工等及其眷屬參加全民健保經費 |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補助職業勞工、外僱船員 等二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健保費,需獎補助費 24,071,615千元。 |
24,071,615,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24,071,615,000 | ||||
| 0443 | 社會保險負擔 | 24,071,61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