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財政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2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712,698,000 元()
計畫內容
為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激勵工作情緒,辦理公教人員保險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日以前之 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財政部撥補。 計畫內容: 為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激勵工作情緒,辦理公教人員保險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日以前之 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財政部撥補。
預期成果
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預期成果: 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1 對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
日以前之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
財政部撥補。本年度編列預算撥補預估109年
度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實現數等如列數。
7,712,698,000 6,867,618,000 845,080,000 12.31%
4000 獎補助費 7,712,698,000 6,867,618,000 845,080,000 12.31%
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補助及挹注 7,712,698,000 6,867,618,000 845,080,000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