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712,698,000 元()
計畫內容
為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激勵工作情緒,辦理公教人員保險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日以前之
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財政部撥補。
計畫內容:
為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激勵工作情緒,辦理公教人員保險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日以前之
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財政部撥補。
預期成果
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預期成果:
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0預算 | 109預算 | 109差異 | 109比例 |
|---|---|---|---|---|---|---|---|---|---|
| 01 | 對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 |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 日以前之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 財政部撥補。本年度編列預算撥補預估109年 度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實現數等如列數。 |
7,712,698,000 | 6,867,618,000 | 845,080,000 | 12.31% | |||
| 4000 | 獎補助費 | 7,712,698,000 | 6,867,618,000 | 845,080,000 | 12.31% | ||||
| 4060 |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補助及挹注 | 7,712,698,000 | 6,867,618,000 | 845,080,000 | 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