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29,570,000 元()
計畫內容
1.智慧財產權之企劃研究、訓練、宣導及國際合作等。
2.專利權管理、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
3.商標行政事務及管理、商標各類申請案件之審查。
4.著作權及營業秘密之管理與推廣。
5.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維運本國專利資訊檢索系
統及英譯資料庫,提供各地區民眾資料及資訊服務。
6.協助光碟聯合查核小組不定期執行光碟工廠行政查核業
務。
7.業務電子化推動、規劃、建置、維運等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制度的
建立、政策分析、專業訓練、政策宣導、國際合作,以
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生物寄存工作
,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舉發及行政救濟等申請
案審查。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定及
廢止等申請案審查暨延展及異動等商標權管理。
4.建立完整著作權及營業秘密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關執
法功能,提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5.完成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確保本國專利資訊檢
索系統及英譯資料庫之正常運作,並對外提供資料及資
訊服務。
6.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推動檢警調查緝仿冒盜版,有
效營造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及國際形象;協助推動
光碟小組不定期執行光碟工廠查核工作,有效嚇阻光碟
工廠從事壓製盜版光碟行為。
7.推動業務電子化及擴增線上服務,確保各項資訊服務正
常維運及資訊基礎設施平台可用性。
8.衡量指標:
(1)訓練方面,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會約80
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人員訓練,參訓
人數約計66人,另薦送並補助約17人次參加國內教
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提升審查委員專業素質、
提高審查品質、強化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2)宣導方面:
<1>辦理北中南專利商標法令說明會等約9場次,預計
60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於智慧財產的認識並建
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念。
<2>預計辦理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法令座談會60場、
巡迴全國各級學校舉辦法令教育講習50場,以建
立全民正確之智慧財產權法制觀念為目標。
(3)每年出席WTO/TRIPS會議、APEC/IPEG會議及雙邊IPR
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及合作,落實智慧財產保
護。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802,049件、程序審查80,958件
、設計審查8,335件、新型形式審查17,258件、早期
公開前審查48,209件、發明專利審查41,000件、新
型技術報告850件、審結專利再審查案4,526件及舉
發案400件、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以實際件數
為準)。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109,280類,分割申請案審查
285件,延展申請案管理46,140類及異動等商標權管
理19,230件。
(6)協助推動光碟小組不定期執行光碟製造工廠查核,
期有效嚇阻光碟工廠從事壓製盜版光碟行為。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1預算 | 110預算 | 110差異 | 110比例 |
|---|---|---|---|---|---|---|---|---|---|
| 04 | 著作權及營業秘密之管理 | 1.著作權行政及管理:本計畫係辦理著作權檢 舉撤銷案件、受理製版權登記、音樂著作權 強制授權、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及著作 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另依「著作權 集體管理團體條例」受理團體申請著作權集 體管理團體之設立、增加管理著作類別及合 併許可,並辦理監督及輔導各項工作;辦理 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法令教育講座等工作, 計需經費3,825千元,包括: (1)派員參加業務相關課程訓練費2千元。 (2)辦理著作權集管團體資訊系統維護經費8 86千元。 (3)辦理說明會等所需場地租金20千元。 (4)辦理著作權認證工作等與業務相關活動 所需之顧問費100千元。 (5)辦理各項著作權法令教育說明會、組織 學習等講座鐘點費24千元。 (6)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 耗品47千元。 (7)辦理校園法制教育推廣活動、跨域智慧 人才研習營、運用各類電子及平面媒體 宣導著作權觀念等2,390千元(包含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520千元);辦理著 作權認證工作等與業務相關活動、印製 著作權相關法規152千元等一般事務費。 (8)辦理各項法令教育研討會、接洽公務及 參加會議等差旅費64千元。 (9)市內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10)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兩岸著作權保護相關 會議及交流活動等工作經費135千元。 2.著作權法制研究及審議調解諮詢:本計畫係 辦理著作權及營業秘密法制研究、宣導及編 撰法規彙編,推動國際及兩岸著作權關係各 項工作,及依著作權法第83條、著作權審議 及調解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聘派委員及召 開會議,執行使用報酬費率審議及爭議調解 諮詢等法定任務,計需經費1,422千元,包 括: (1)辦理說明會、研討會所需場地租金71千 元。 (2)聘派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之兼 職費100千元。 (3)委請專家學者提供高度專業議題之諮詢 意見與協助等顧問費280千元。 (4)邀請專家學者出席研討會及各項會議諮 詢等出席費163千元。 (5)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講座授課等講座鐘點 費36千元。 (6)編印著作權及營業秘密法令相關刊物等 編稿費70千元、國際著作權及營業秘密 相關法規等翻譯費25千元、著作權修法 諮詢撰稿費10千元、辦理國際研討會翻 譯費20千元。 (7)委託辦理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財務查核 工作經費396千元。 (8)辦理著作權主題研討會、兩岸營業秘密 偵辦及訴訟實務研討會、企業營業秘密 合理保密措施研討會等一般事務費124千 元。 (9)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48千元。 (10)出席兩岸著作權保護相關會議及交流2 人次各5天,計需78千元。 (11)市內洽公短程車資1千元。 |
5,247,000 | 5,408,000 | -161,000 | -2.98% | |||
| 2000 | 業務費 | 5,112,000 | 5,266,000 | -154,000 | -2.92%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2,000 | 2,000 | 0 | 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886,000 | 632,000 | 254,000 | 40.19%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91,000 | 172,000 | -81,000 | -47.09% | ||||
| 2030 | 兼職費 | 100,000 | 100,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728,000 | 553,000 | 175,000 | 31.65% | ||||
| 2039 | 委辦費 | 396,000 | 417,000 | -21,000 | -5.04% | ||||
| 2051 | 物品 | 47,000 | 41,000 | 6,000 | 14.63%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666,000 | 3,054,000 | -388,000 | -12.7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12,000 | 130,000 | -18,000 | -13.85% | ||||
| 2075 | 大陸地區旅費 | 78,000 | 157,000 | -79,000 | -50.32% | ||||
| 2084 | 短程車資 | 6,000 | 8,000 | -2,000 | -25.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35,000 | 142,000 | -7,000 | -4.93%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5,000 | 142,000 | -7,000 | -4.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