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11頁
預算機關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826,83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管理輸出入貿易之各項經常性行政工作。 2.辦理展覽館及國際會議中心等營運管理工作。 3.辦理推動國際貿易所需各項經常性行政工作。 4.辦理國際經貿政策研究中心計畫。 5.辦理興建桃園會展中心計畫。
預期成果
1.維持貨品輸出入及出進口廠商管理輔導。 2.維持臺北世貿中心國際貿易大樓、國際觀光旅館、臺北  世貿中心展覽大樓暨國際會議中心、高雄展覽館、台北  南港展覽館1館及大臺南會展中心之正常營運。 3.改善貿易逆差,提升我國貿易競爭力。 4.國際經貿政策研究中心計畫:協助政府制定經貿政策、  提供參與國際組織與經貿談判之建議及人才培訓與國際  交流,以提升我國參與國際經貿活動之廣度及能見度。 5.興建桃園會展中心計畫:總經費41.14億元,規模為不  超過600個攤位、2,000人及800人會議室各1間、1,500  人多功能會議室1間、250人會議室2間、100人會議室5  間等設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興建國家會展中心 興建桃園會展中心計畫:本計畫依行政院106
年3月31日院臺經字第1060005614號函同意之
「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桃園、臺中、臺南)綱要
計畫」及108年5月16日院臺經字第1080085515
號函核定之「桃園會展中心綜合規劃報告」辦
理,執行期間自106年1月至114年4月止,計畫
總經費為4,114,110千元,106年度編列5,294
千元、107及108年度暫緩編列,109年編列1,9
61千元,110年編列1,139,073千元,合計已編
列1,146,328千元,本年度編列1,366,727千元
,以支應統包工程細部設計、施工及專案管理
、監造等作業費用,未來尚需編列1,601,055
千元。(本計畫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
費支用要點」規定,按第4點所定比率之70%估
算工程管理費為12,920千元,本年度依實際執
行需求編列5,400千元,另依「文化藝術獎助
條例」規定,以直接工程成本1%估算公共藝術
設置費,本年度依實際執行需求編列7,664千
元。)
1,366,727,000 1,322,089,000 44,638,000 3.38%
3000 設備及投資 1,366,727,000 1,322,089,000 44,638,000 3.38%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366,727,000 1,322,089,000 44,638,000 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