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92頁
預算機關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分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961,148,000 元()
計畫內容
1.鐵路建設計畫:   (1)增設臺鐵平鎮臨時站建設計畫,自桃園市臺鐵中壢     車站以南至臺鐵埔心車站以北路段間,沿用原桃園     鐵路地下化計畫預定地面撥軌臨時軌作業空間,增     設1座地面平鎮臨時招呼站等相關必要服務旅客設施     ,全長約840公尺,辦理結構工程、臨時軌工程、臨     時站工程、系統機電工程及相關配合作業等,俟桃     園鐵路地下化計畫平鎮永久站通車啟用後,賡續辦     理平鎮臨時站調整及拆除工程。   (2)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設置臺     鐵地下車站共8站(包括新增鳳鳴、中路、桃園醫院     、中原、平鎮等5座通勤站),範圍起於鶯歌鳳鳴陸     橋北側,迄於平鎮台66線附近,另拆除沿線20處平     交道、陸橋8座,全長約17.945公里,其中新北鳳鳴     段長約2.120公里,桃園段長約15.825公里。 2.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   (1)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     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路線全長約2.06公     里,共設置A22站及A23站2個地下車站,路線由機場     捷運A21站起,沿中豐路南行,至中央西路與中豐路     口附近設置A22站後,路線續直行至中山路附近東轉     穿越民宅下方至中正路,後沿中正路至目前臺鐵中     壢火車站位址下方,設置與未來臺鐵中壢高架火車     站共站的捷運A23站。  
預期成果
1.鐵路建設計畫:   (1)增設臺鐵平鎮臨時站建設計畫:本計畫為落實鐵路     運輸捷運化目標,以節省桃園市平鎮地區民眾前往     臺鐵車站之距離及時間,以分散臺鐵中壢站尖峰時     段運輸負荷,可增加鐵路運輸人次,提高交通運輸     便利性及臺鐵營運效益,改善空氣污染情形及減少     二氧化碳排放量。   (2)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本計畫     為臺鐵都會區捷運化之一環,沿線預計將消除20處     平交道、陸橋8座,規劃增設臺鐵地下車站共8站並     規劃騰空路廊採平面道路使用,以提供道路系統及     公共設施、改善環境品質、轉化沿線土地使用機能     、增加兩側土地利用價值及衍生土地利用效益。 2.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   (1)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     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本計畫係將桃園國     際機場、高鐵桃園站及臺鐵中壢車站相互連結,串     聯臺北、桃園捷運路網與高速鐵路及臺鐵西部幹線     等城際公共運輸系統,使旅客達成一車到底及無接     縫之運輸服務,並可加速國際航空城、高鐵桃園車     站特定區及中壢都會區之都市發展,提升捷運路網     整體運輸效益,帶動地方繁榮發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
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
1.行政院99年4月15日院臺交字第0990018887號
 函復照國發會審議結論辦理,復於102年4月15
 日院臺交字第1020018379號函核定修正財務計
 畫,第一次修正計畫行政院107年7月5日院臺
 交字第1070022006號函核定,第二次修正計畫
 行政院111年9月26日院臺交字第1110026289號
 函核定,期程自99至118年度,總經費17,302,
 000千元,由中央負擔經費10,234,500千元,
 餘由桃園市政府負擔 (含既成道路費用833,00
 0千元及配合臺鐵地下化增加經費293,000千元
 ),並依行政院核定原則由中央先行編列預算
 支應,再由桃園市政府逐年以區段徵收開發效
 益及自償性財源挹注,爰中央須再行編列土地
 取得費用2,095,000千元及自償性經費2,190,8
 00千元,總計編列14,520,300千元。
2.本計畫中央共計負擔經費14,520,300千元(含
 先行編列數4,285,800千元),期程自99至118
 年度,截至113年度止已編列9,096,498千元(
 含100年度484,316千元,101年度543,689千元
 ,102年度477,975千元,103年度480,565千元
 ,104年度840,702千元,105年度925,473千元
 ,106年度984,270千元,108年度463,130千元
 ,109年度620,182千元,110年度1,148,000千
 元,111年度706,283千元,112年度383,414千
 元,113年度1,038,499千元),114年度編列24
 5,054千元,以後年度預計編列5,178,748千元
 。
3.本年度編列預算245,054千元,辦理工作項目
 如下:
 (1)規劃設計及監造費用等54,300千元:辦理
   土建細部設計施工中服務及監造費用、機
   電監造費用及相關作業等費用。
 (2)土建及機電工程等188,754千元:辦理土建
   工程施工、系統機電測試相關工作等費用
   。
 (3)工程管理費2,000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
   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工程建造
   成本提列約1.06%,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
   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45,054,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45,054,000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245,0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