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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經濟部能源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9,861,000 元()
計畫內容
1.完善能源供需統計機制與運輸部門能源消費調查分析計  畫。 2.未來電力供需分析與規劃計畫。 3.總體電價政策及機制之研究計畫。 4.參與APEC與重要國際組織及雙邊能源合作推動與擴展計  畫。
預期成果
1.完成能源統計標準作業程序2.0版,法制化能源供需資  料蒐集機制;完成能源統計刊物,及上傳電子檔至能源  局網頁;維護更新「整體能源資訊系統」;與國際組織  達成能源統計資料交換之國際合作事宜;完成並發布我  國部門別燃料燃燒二氧化碳(CO2)排放統計;完成並發  布我國電力排放係數統計;完成能源效率指標決策系統  之建構;透過能源與溫室氣體排放統計研討會,達成國  際交流及增進統計人員專業知識;更新我國能源流程圖  分析系統,另編製工業部門能源流程圖;完成運輸部門  能源消費調查,並將結果回饋至能源統計平衡表;確實  掌握我國汽電共生設備裝置容量數量及更動情形。 2.以落實我國現行及規劃推動之政策前提下,完成並公布  我國未來20年長期電力負載預測及長期電源開發規劃等  資訊,並辦理相關專家諮詢會及成果發表會,俾提供產  業轉型、升級等所需資訊及民眾教育宣導。 3.完成五大類電價相關國內外文獻蒐集(國內外電價與其  衝擊分析、電價訂定與調整機制、核能電源配比、國內  外電價調整影響評估模型與電價彈性、其他),作為研  擬相關電價政策建議之參考依據;精進電價資料庫(涵  括自92年起,國際之歷史電價、電價調整、物價指數、  經濟發展及國民平均所得等年資料);精進電價調整影  響評估模型,以分析電價調整對總體經濟如(GDP、CPI)  、產業及民生之影響,提供相關政策建言;提交國內外  電價領域相關報導及資訊月報,作為提供政府研訂電價  相關政策之重要參據;藉由網路平台提供民眾電價領域  相關資訊,以強化政府與民眾意見之交流;蒐集電業自  由化國家,對於尚未具購電選擇權用戶,相關電價與收  費率訂定方式及計算公式參數;協助辦理上半年度及下  半年度電價費率審議會幕僚作業與電價調整等相關事宜  並成立工作小組,協助檢視台電公司各成本項目、精進  電價費率審議資訊揭露專區等內容。 4.參與APEC能源相關之各級會議及活動,透過與會發言及  參與活動之方式(如APEC倡議之提出),提升我國之議題  發言權與主導地位及我國之能見度;藉由APEC平台進行  雙邊會談,以強化我國進行能源雙邊及多邊合作之機會  ;推動能源議題之區域對話與跨組織交流,為我國創造  融入區域經濟整合架構良機,俾利我國能源政策與產業  發展及國際趨勢接軌;設置國內APEC及能源合作資訊資  料庫,以增進國內各界對政府在APEC能源議題上之努力  和重大進展之了解,俾爭取民眾對政府推動能源國際合  作施政作為之支持;推動與各國建立雙邊合作平台,以  達成確保能源供應穩定、加速能源技術升級及促進能源  產業發展等目標:加強推動與能源出口國(如澳洲)、能  源技術先進國(如美國、日本)等之合作,並鼓勵能源企  業運用既定雙邊能源對話平台,進行對外投資與交流。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能源規劃 本項分支計畫編列43,443千元(其中政策宣導
經費520千元),包括:
1.英文雜誌公播之權利使用費30千元。
2.支給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之
 出席費及專業人士就相關稿件加以撰擬、審
 查、翻譯之稿費等91千元。
3.委辦費編列43,227千元,分項明細如下:
(1)完善能源供需統計機制與運輸部門能源
  消費調查分析計畫23,500千元:為協助
  國家能源規劃管理與節能減碳目標之達
  成,依據「能源管理法」,要求能源大
  用戶與能源供應業者定期提供能源供需
  資料,並參酌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國際能
  源總署(OECD/IEA)能源統計方法,進行
  資料之彙整、建置與編製,出版相關能
  源統計刊物,並統整政策訂定與國際比
  較常用指標,隨時支援相關部會諮詢與
  決策之用。
(2)未來電力供需分析與規劃計畫7,760千元
  :依據「能源管理法」第1條第2項所定
  能源發展綱領,並參酌經濟成長率、產
  業結構附加價值、人口成長率、電價及
  氣溫等資料,建立負載預測模型以進行
  未來20年長期電力負載預測,分析未來
  電力需求。另依據電源結構配比等政策
  目標,規劃未來20年長期電源開發方案
  ,以達供需平衡,穩定電力供應目標。
(3)總體電價政策及機制之研究計畫11,967
  千元:為兼顧經濟成長、物價穩定、產
  業競爭力、節約能源、提升電力使用效
  率、電業永續經營及社經環境永續發展
  等目標,進行電價政策及機制之相關研
  究工作,落實我國電價政策服務體系。
4.參加世界能源會中華民國總會、中華民國大
 氣層保護協會、中華民國能經學會等會費65
 千元。
5.出席會議之外縣市專家學者所需之國內旅費
 30千元。
43,443,000
0200 業務費 43,443,000
0212 權利使用費 3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1,000
0251 委辦費 43,227,000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65,000
0291 國內旅費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