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6頁
預算機關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4,136,000 元()
計畫內容
1.基本地質調查:   (1)區域地質調查:     <1>高山地區野外地質調查,圖幅測製及審查與出版       。     <2>麓山帶優良剖面、重要露頭與地質景點調查。     <3>研擬地質調查作業規範。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     <1>進行地質資料的建置與管理,地質調查成果出版       發行。     <2>地質標本的蒐藏與陳列。   (3)業務發展規劃與管理:     <1>地質調查發展政策研擬與推動調查業務。     <2>辦理全國地質調查之內容規劃與研析執行成效。     <3>辦理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推動應用地質調查       技術發展。 2.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辦理地質敏感區審議公告及法制作業。   (2)地質法諮詢服務及專業培訓。   (3)地質法與相關法令之應用。   (4)地質法及其子法之檢討修正。 3.地質知識網絡之關鍵資源建構:   (1)盤整實體地質資料的內容與展示。   (2)加速地質資料典藏數位化與供應。   (3)建構全國百大地質賞析路線。   (4)倡議地質生活圈,拓展地質知識漂及地質旅遊。 4.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3期計畫:配合水利署推動地  下水環境調查分析,進行顯著地層下陷地區水文地質補  充調查:   (1)精進屏東平原目標地區之水文地質架構模型。   (2)地下水補注潛勢地區地表特性調查。   (3)進行現地地下水補注能力相關試驗與分析。   (4)補充地質鑽探,充實水文地質資訊。   (5)水文地質資料庫建置與跨部會計畫合作協調。 5.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   (1)蒐集國內外土壤液化災例,研析易重複致災區域。   (2)結合智慧防災科技應用,以物聯網概念建構智慧防     災觀測網系統。   (3)推動在地化工法與示範區之研究工作,產製土壤液     化及都市防災等圖資。   (4)辦理成果發表及技術研討會,說明最新成果與技術     。 6.礦業行政及輔導:   (1)辦理礦業資源合理開發、環境資源永續利用、礦業     政策執行暨辦理礦業法規定事項,包括礦業行政管     理、監督及礦業用地核定等工作。   (2)徵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作業:定期辦理公告徵     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並督促礦業權者於期限     內繳納。   (3)辦理礦產物資源應用現況調查與礦產品統計、蒐集     彙整相關技術資訊。 7.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1)辦理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養成技術訓練。   (2)加強礦場安全監督及礦場災害預防。   (3)督導礦場建立安全管理及自動安全檢查制度,提升     自主管理能力,預防事故發生。   (4)督導辦理礦場救護隊組織演練,及輔導辦理礦場作     業人員職前、在職安全訓練。 8.土石管理與遏止盜採:   (1)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辦理土石採取業務,執行砂土     石產銷調查。   (2)運用航拍監測盜採土石作業,及督導辦理早期盜採     土石坑洞善後處理工作。   (3)辦理爆炸物監督管理及爆炸物管理員、爆破專業人     員訓練。   (4)國土功能分區下陸上土石資源利用空間規劃策略建     議委託研究計畫。   (5)建立爆破振動安全標準及振動評估模式委託研究計     畫。  
預期成果
1.基本地質調查:   (1)區域地質調查:     <1>東部高山地區路線地質測繪調查,關山圖幅編彙       與審查。     <2>調查麓山帶優良剖面、重要露頭與地質景點資料       ,與建立數位記錄資訊。     <3>研擬地質調查技術及鑽探作業手冊草案,建立調       查作業指引。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     <1>蒐集或訂購圖書、期刊、報告等予以建檔、典藏       、提供查詢與借閱服務;出版發行本中心地質調       查成果。     <2>各種地質現象及重要標本的蒐集、典藏、展示與       開放參觀。   (3)業務發展規劃與管理:     <1>研擬年度地質調查發展政策與推動調查業務。     <2>辦理全國地質調查之內容規劃與研析執行成效。     <3>辦理年度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推動應用地質       調查技術發展。 2.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召開地質敏感區審議會,完成地質敏感區劃定公告     ,提供土地規劃及開發依據。   (2)提供地質法諮詢服務,對外解釋法規疑義,辦理中     央與地方公務人員講習。   (3)辦理地方政府執行地質法之意見交流, 提升地質法     執行效率。   (4)定期檢討地質法與其他法令之競合,改善相關法制     作業之執行實務,健全地質敏感區相關配套制度。 3.地質知識網絡之關鍵資源建構:   (1)盤整實體地質資料資源的內容及公開機制2項,並持     續培訓地質志工。   (2)新增地質資料1萬筆,提供檢索及諮詢利用。   (3)編撰地質賞析路線資源—花東地區,助益地方發展     。   (4)輔導或徵求合作拓展地質知識學習站、行動博物館     、地質旅遊等資源2處,促進地質融入經建與民生議     題。 4.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3期計畫:   (1)結合地層電性資料,建立三維電阻率模型,及地層     模型,評估補注高潛勢區。   (2)完成深度30公尺內之淺層水文地質結構調查,界定     地下水補注高潛勢區範圍。   (3)完成降雨入滲之現地觀測與淺層飽和含水層之補注     量推估,建立區域入滲量圖資。   (4)進行水文地質鑽探(至少4孔),分析淺層地表區沉積     物粒徑分布,評估補注潛勢。   (5)更新水文地質資料庫,及提供水利署地下水補注設     施規劃建議。 5.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   (1)逐步建立本土化的土壤液化數據,並探討調查技術     與分析方法之適用性。   (2)土壤液化防災推進至災害熱點研判,即時災害圖資     提供。   (3)進行土壤液化地質改善示範區應用之參考。   (4)展示計畫成果,落實應用於防災規劃,說明最新成     果與技術。 6.礦業行政及輔導:   (1)促進礦業資源合理開發及礦業永續經營,配合查詢     敏感區位,以維護公共安全。   (2)完成徵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   (3)有效掌握國內外礦產品之產銷動態與國際重要工業     原料礦產物資訊。 7.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1)培訓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提供礦場依法遴用以維礦     場安全管理需要,促進永續就業。   (2)防止礦場災害發生,確保礦業資源有效開發,提供     各產業所需原料,促進經濟發展。   (3)建立礦場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之自主檢查     功效及能力,消除潛在不安全因素,確保礦場安全     。   (4)強化作業人員工作安全觀念及救護、防災技能,促     進礦場安全及減低災害損失。 8.土石管理與遏止盜採:   (1)調節砂石供需平衡,確保砂石之穩定供應,輔導國     土資源合理開發運用。   (2)運用航拍技術監測土地變異點,協助地方政府辦理     查緝取締盜採土石業務;另針對早期盜採土石遺留     坑洞,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善後處理工作,以維護國     土保全。   (3)監督工廠礦場爆炸物與爆炸性管制物資之管理情形     ,督導各事業單位爆炸物管理員及爆破專業人員之     管理,以維護社會安全。   (4)建置完善之土石資源空間分布圖資並予以公開;提     供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掌握轄內土石資源,俾利整體     評估發展分布區位總量,在符合國土計畫指導原則     下,作為研擬空間發展策略及規劃合宜之資源開發     區位之參據;並有助於加速推動開採陸上土石資源     ,以替補進口砂石及河川疏濬之供量缺口,確保砂     石料源能長期穩定供應。   (5)以國內礦場岩體參數為背景值,進行爆破振動試驗     與研究,並依據研究試驗結果,制訂爆破振動國家     標準、評估模式及控制方案,與各國工程作業接軌     ,以加強礦場開發安全,並有助於管理審核。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4 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3期計畫 地下水保育管理暨地層下陷防治第3期計畫-地下
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3期計畫:行政院109年8月3
日院臺經字第1090014696號函核定,總經費88,0
00千元,執行期間自110年至113年,截至112年
度已編列53,226千元,本年度續編21,085千元,
係辦理顯著地層下陷地區水文地質補充調查等工
作,內容如下:
1.水文地質專業訓練等10千元。
2.岩心資料館電費等20千元。
3.寄送公文及文件郵資、業務聯繫電話及網路月
 租費等40千元。
4.設置地下水觀測井及水文地質鑽探等土地租金
 10千元。
5.資訊設備保養及維修、系統維護、資料建置及
 軟體使用費等140千元。
6.岩心倉庫租用、租車及影印機租金等50千元。
7.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審查費及演講費等32千
 元。
8.委託辦理地表補注潛勢評估與地下地層架構分
 析12,350千元。
9.參加國內學術研究團體年費10千元。
10.採購消耗性及非消耗性辦公用品、電腦儲存
  媒體、墨水、碳粉、紙張、文具、訊號或電
  力延長線與圖書期刊購置等200千元。
11.水文地質鑽探、現地水力試驗、岩心採樣及
  室內分析試驗、辦理研討會、業務成果報告
  、水文地質調查、岩心採樣定年、資料建置
  及出版等6,111千元。
12.岩心倉庫修繕及維護費等9千元。 
13.水文地質儀器及實驗室設施維護修繕費等9千
  元。
14.野外地質調查等國內差旅費100千元。
15.運送岩心等運費50千元。
16.赴相關單位洽公、開會等短程車資20千元。
17.購置自記式水位計等300千元。
18.汰換電腦軟硬體設備、臺灣水文地質資料庫
  建置及應用系統開發等1,620千元。
19.汰換實驗室及辦公室零星設備等4千元。
21,085,000 25,388,000 -4,303,000 -16.95%
2000 業務費 19,161,000 25,388,000 -6,227,000 -24.53%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2006 水電費 20,000
2009 通訊費 40,000
2012 土地租金 1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4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000 54,000 -4,000 -7.4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000 210,000 -178,000 -84.76%
2039 委辦費 12,350,0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0,000
2051 物品 200,000 540,000 -340,000 -62.96%
2054 一般事務費 6,111,000 24,366,000 -18,255,000 -74.92%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000
2072 國內旅費 100,000 218,000 -118,000 -54.13%
2081 運費 50,000
2084 短程車資 2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924,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30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62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