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847,496,000 元()
計畫內容
1.屬農業建設次類別之重大公共建設項目:加強農田水利
預期成果
1.預計辦理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及新辦農地重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112預算 | 112差異 | 112比例 |
|---|---|---|---|---|---|---|---|---|---|
| 04 | 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 |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為促進農田水利事業發展,穩定提供農業發展 所需灌溉用水及擴大灌溉服務範圍,並利維持 各灌溉管理組織正常營運,使轄區31萬公頃農 地發揮農田水利事業在生產、生態及生活等方 面之三生功能,確保農業持續發展,補助農田 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辦理維護灌溉管理組織營運 精進所需經費2,228,600千元。 2.依據行政院109年7月6日院臺農字第109001475 0號函核定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六期 )」辦理,執行期間110至113年,本年度續編 最後1年經費3,835,181千元,以前年度法定預 算數11,317,299千元。分3個分支計畫辦理, 本分支計畫編列788,610千元(其中投注於原住 民族地區經費143,111千元),係補助農田水利 事業作業基金財務困難經費500,000千元、加 強營運改善140,910千元及推廣現代化灌溉設 施、灌溉水質維護等147,700千元,合共788,6 10千元。 3.依水利法第89條規定,興辦水利事業人得依其 興辦水利事業之成本及合理利潤,兼顧公共利 益之原則下,向使用人收取費用。石岡壩及集 集攔河堰係提供臺中、彰化及雲林地區之農民 農業用水使用,由本署編列預算納入經濟部水 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預估分攤經費100,000 千元。 |
3,117,210,000 | 2,999,610,000 | 117,600,000 | 3.92% | |||
| 4000 | 獎補助費 | 3,117,210,000 | 2,999,610,000 | 117,600,000 | 3.92%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3,117,210,000 | 2,999,610,000 | 117,600,000 | 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