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8頁
預算機關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847,496,000 元()
計畫內容
1.屬農業建設次類別之重大公共建設項目:加強農田水利
預期成果
1.預計辦理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及新辦農地重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4 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為促進農田水利事業發展,穩定提供農業發展
所需灌溉用水及擴大灌溉服務範圍,並利維持
各灌溉管理組織正常營運,使轄區31萬公頃農
地發揮農田水利事業在生產、生態及生活等方
面之三生功能,確保農業持續發展,補助農田
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辦理維護灌溉管理組織營運
精進所需經費2,228,600千元。
2.依據行政院109年7月6日院臺農字第109001475
0號函核定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六期
)」辦理,執行期間110至113年,本年度續編
最後1年經費3,835,181千元,以前年度法定預
算數11,317,299千元。分3個分支計畫辦理,
本分支計畫編列788,610千元(其中投注於原住
民族地區經費143,111千元),係補助農田水利
事業作業基金財務困難經費500,000千元、加
強營運改善140,910千元及推廣現代化灌溉設
施、灌溉水質維護等147,700千元,合共788,6
10千元。
3.依水利法第89條規定,興辦水利事業人得依其
興辦水利事業之成本及合理利潤,兼顧公共利
益之原則下,向使用人收取費用。石岡壩及集
集攔河堰係提供臺中、彰化及雲林地區之農民
農業用水使用,由本署編列預算納入經濟部水
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預估分攤經費100,000
 千元。
3,117,210,000 2,999,610,000 117,600,000 3.92%
4000 獎補助費 3,117,210,000 2,999,610,000 117,600,000 3.92%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117,210,000 2,999,610,000 117,600,000 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