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56,321,000 元()
計畫內容
1.綜理本署年度施政計畫、漁業產銷與發展、漁業經濟及  漁產品國際貿易政策、漁業資訊電子化、落實漁港管理  。 2.加強漁船員管理及維護漁業作業秩序,規劃推動沿近海  漁業資源保育,輔導維持全國各漁業通訊電臺正常營運  ;辦理漁船航程紀錄器維護及汰換。 3.促進遠洋漁船遵守國際規範,永續經營遠洋漁業產業;  持續參與國際組織,維護遠洋漁船權益;提升資源研究  品質,提高我國國際漁業領導地位。 4.即時掌握魚價變動資料、分析重要魚種之行情趨勢,並  蒐集與瞭解魚價波動的原因,與建置全國性漁產品產銷  行情資訊即時系統;輔導漁民(業)團體事業發展,健全  漁業推廣體制;確保漁船和漁民作業安全,營造優質作  業環境;建立我國漁產品優質形象,擴大我國漁產品國  內外市場;落實水產飼料管理工作,確保養殖水產品衛  生安全;強化養殖漁業管理功能,發展重點、優質養殖  產業;落實漁民福利救助,辦理漁船與漁民之海上作業  保險、海難救助及慰問。 5.為提升漁船幹部船員專業能力辦理各級幹部訓練班,提  供符合國際公約要求之課程,辦理一般船員基本安全訓  練及漁船幹部訓練;辦理本署巡護船及訓練船之營運管  理,並延續辦理巡護船及訓練船之延壽計畫。 6.辦理獎勵休漁計畫,鼓勵漁民自願性休漁,降低漁獲努  力量之投入,以養護漁業資源,永續漁業發展。 7.辦理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補貼。
預期成果
1.辦理計畫建檔與管考工作,掌握本署計畫執行情形及進  度,提升計畫實施效率;綜理全署軟硬體設備,強化網  路效能及安全,整合全署資訊應用系統,充實漁業資訊  網內容,強化漁會共用軟體與漁業管理效能,縮短城鄉  數位落差,並加強統計調查資料正確性,提高產業競爭  力;提升前鎮等9處第一類漁港經營管理績效,維繫漁  港機能。 2.執行漁船海上緊急通報及救援、漁政管理政令宣導、協  助辦理漁業管理等事務,進行船岸通聯及廣播宣導72萬  次;建立及推動沿近海漁業資源保育區、環境敏感區等  之保育宣導及自主管理機制;推動娛樂漁業漁船經營管  理及航行安全,並加強休閒服務品質及確保消費者安全  。 3.研析國際漁業規範,以供參與國際組織參考;參加多場  次國際漁業組織會議,維護遠洋作業權益;舉行雙邊漁  業會談,推動國際漁業合作管理;拓展國內大宗魚貨市  場,減少依賴國外市場壓力,達到產銷調節效果;加強  國內外漁業基地業務,確實掌控漁船動態及外來船員資  料,繼續輔導漁船措施以維產業永續經營。 4.每年參與10個以上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維持我國參與權  利。藉由參與機會研商漁獲配額分配及管理措施等議題  ,維持漁獲配額分配與我國船隊相稱。 5.打擊非法漁業行為,使我國漁船每年被國際漁業管理組  織列入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IUU)漁船名單船數不  超過5艘;落實公海登臨及港口檢查,每年抽檢船數達5  %,以降低漁船違規事件發生;因應國際趨勢監控漁船  船位,對公海作業漁船船位掌握達95%以上;因應各區  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s)對觀察員涵蓋率之要求,針  對遠洋漁船派遣觀察員之涵蓋率達5%以上。 6.掌握全球漁產品產銷資訊概況,促進供需均衡,穩定漁  產品市場價格;健全水產品安全管理體制,建立與落實  衛生管理;促進漁業升級,提升養殖產業競爭力;保障  漁民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及照顧漁民基本需求,輔導  漁民(業)團體健全管理。 7.培育漁船漁航、輪機、電信等各級幹部船員及普通船員  ,提高船員專業能力,以確保漁船(民)海上作業安全。 8.預計輔導9,000艘漁船(筏)參與休漁計畫,每船(筏)自  願性休漁90天,計減少810,000船-天之漁獲努力量。 9.實施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政策,核實核算優惠用油量  ,減少漁船主購油資金負擔。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2 漁政管理 本分支計畫辦理內容如下:
1.特定、娛樂漁業經營許可及漁船船員證照核
 (換)發與管理。
2.兩岸漁業交流及漁事糾紛案件處理。
3.沿近海漁業巡護及違規作業漁船之協調與處
 理。
4.漁船與船員海難救護之處理。
5.漁業通訊電臺營運輔導。
6.漁船航程紀錄器維護管控。
7.推動休閒漁業之發展。
8.沿近海漁業資源永續利用及教育宣導。
9.業務費26,783千元,包括:
(1)水電費150千元。
(2)郵資、傳真及電話通訊費等150千元。
(3)影印機租金等160千元。
(4)委請專業律師顧問費75千元、洽請學者
  專家出席漁政管理諮詢會議等出席費197
  千元,辦理講習、研討及推廣等講師授
  課鐘點費95千元,合共367千元。
(5)委辦費7,718千元,包括:
<1>委託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指定
  實施單位辦理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
  協議、申訴協調等工作2,800千元。
<2>委託辦理漁船航程資訊系統維運與改
  善等工作1,980千元。
<3>委託地方政府及相關漁業(民)團體辦
  理加強防杜漁船優惠用油流用、走私
  進口漁產品銷毀處理、漁船筏及漁具
  沒入銷毀、漁船員動員組訓等工作2,9
  38千元。
(6)參加中華搜救協會、中華民國溪流環境
  協會及臺灣海洋汙染防治協會等團體之
  常年會費25千元。
(7)購置辦公用品、文具紙張、報章雜誌、
  資料夾、碳粉匣、電腦用品及相關耗材
  等339千元,購置新型航程紀錄器7,088
  千元,合共7,427千元。
(8)漁業資源保育教育影片製作、各項業務
  政令宣導資料印製等5,213千元;辦理證
  照核發審查及文書處理等一般庶務性工
  作1,791千元,替代役訓練及服勤期間所
  需印刷、清潔、文具等事務費用160千元
  ,合共7,164千元。
(9)電傳視訊及通訊傳輸設備養護修理等368
  千元。
(10)國內差旅費2,351千元。
(11)大陸地區旅費857千元,包括:
<1>辦理推動兩岸漁業資源養護合作協議
  計畫369千元。
<2>派員參加大陸農業部辦理漁業博覽會
  暨漁業周活動106千元。
<3>派員前往大陸農業部中國水產科學研
  究院辦理兩岸漁業交流研討會及進行
  冷水性魚類養殖技術交流計畫181千元
  。
<4>派員前往大陸農業部辦理兩岸漁業增
  殖放流交流計畫201千元。
(12)運送各項公務物品等運費46千元。
10.設備及投資670千元,係購置各項事務設備
  等。
11.獎補助費57,659千元,包括:
(1)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漁會及相關
  漁民團體等單位,辦理沿近海漁業資源
  保育區、環境敏感區等養護管理、資源
  保育、巡護與宣導,以及辦理沿岸棲地
  淨化等工作13,000千元。
(2)捐助各級漁會辦理臺灣地區各漁業通訊
  電臺營運輔導工作38,053千元。
(3)捐助各區漁會辦理漁船航程紀錄器維護
  管控等工作1,000千元。
(4)捐助各區漁會辦理改善外來船員生活環
  境等工作4,000千元。
(5)捐助漁民(業)團體或學術單位辦理推動
  兩岸漁業事務交流等工作1,600千元。
(6)依據「獎勵檢舉非法流用漁業動力優惠
  用油案件實施要點」,提供民眾檢舉非
  法流用漁業動力優惠用油案件獎金6千元
  。
85,112,000 82,018,000 3,094,000 3.77%
0200 業務費 26,783,000 34,211,000 -7,428,000 -21.71%
0202 水電費 150,000 1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150,000 150,000 0 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60,000 160,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7,000 367,000 0 0.00%
0251 委辦費 7,718,000 11,594,000 -3,876,000 -33.43%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25,000 25,000 0 0.00%
0271 物品 7,427,000 10,339,000 -2,912,000 -28.17%
0279 一般事務費 7,164,000 7,686,000 -522,000 -6.79%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68,000 368,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2,351,000 2,351,000 0 0.00%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857,000 795,000 62,000 7.80%
0294 運費 46,000 46,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670,000 1,530,000 -860,000 -56.21%
0319 雜項設備費 670,000 1,530,000 -860,000 -56.21%
0400 獎補助費 57,659,000 46,277,000 11,382,000 24.60%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000,000 300,000 3,700,000 1,233.33%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7,000,000 2,958,000 4,042,000 136.65%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6,653,000 42,383,000 4,270,000 10.07%
0475 獎勵及慰問 6,000 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