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79頁
預算機關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66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花東生活美學藝術展演、原創生活節、後山文學獎  及島嶼音樂季等業務之推廣。 2.其他配合文化部政策推動及在地文化發展之事務。
預期成果
1.培育藝術、文學人才及促進藝術文化發展與交流。 2.發揚在地特色生活文化,積累原創藝術人才庫,建構花  東地區生活美學推動平台。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18,267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
 特色產業與社區藝術展演及相關活動之推廣
 、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等,計列17,317
 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學主題展、常設展
  業務活動所需保險費,計列70千元。
(2)辦理推動花東地區生活美學理念各項業
  務活動所需出席費、講師鐘點費、稿費
  及表演費,計列900千元。
(3)辦理各項活動所需之物品,消耗品300千
  元、非消耗品200千元,合共500千元。
(4)辦理推廣活動及業務宣導等媒體宣傳廣
  告,計列500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經費)。
(5)辦理活動所需之印刷、錄影費、宣傳費
  、印製文化景觀書籍、美學月刊及教育
  宣導計畫等,計列2,547千元。
(6)辦理島嶼音樂季推廣活動,計列3,500千
  元。
(7)辦理後山文學獎(營)推廣活動,計列3
  ,950千元(含依簡章發放獎勵金1,452千
  元)。
(8)辦理原創生活節推廣活動,計列3,500千
  元。
(9)辦理文化百老匯青少年演出計畫,計列1
  ,000千元。
(10)因業務需要之國內出差旅費,計列790
  千元。
(11)辦理沖繩及花東島嶼文化交流所需國外
  旅費,計列60千元。
2.輔導花東地區生活美學協會或社團,辦理各
 項文化藝術產業及生活美學相關活動所需之
 獎補助費,計列950千元。
18,267,000 19,206,000 -939,000 -4.89%
2000 業務費 15,865,000 16,469,000 -604,000 -3.67%
2027 保險費 70,000 7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0,000 900,000 0 0.00%
2051 物品 500,000 50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3,545,000 13,124,000 421,000 3.21%
2072 國內旅費 790,000 790,000 0 0.00%
2078 國外旅費 60,000 73,000 -13,000 -17.81%
4000 獎補助費 2,402,000 2,737,000 -335,000 -12.24%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50,000 950,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452,000 1,787,000 -335,000 -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