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9,07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花東生活美學藝術展演、村落文化等業務之推廣。
2.發揚在地特色生活文化,建構花東地區生活美學推動平
臺。
3.其他配合文化部政策推動及在地文化發展之事務。
預期成果
積累花東藝術人才庫,群聚文化社群能量,以展演、講座
及教育推廣,疏理花東人文脈絡,發展在地文化事務。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3 |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 本計畫共需經費22,131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 特色產業與社區藝術展演及相關活動之推廣 、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等,計列21,441 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學主題展、常設展 業務活動所需保險費,計列70千元。 (2)辦理推動花東地區生活美學理念各項業 務活動所需出席費、講師鐘點費、稿費 及表演費,計列900千元。 (3)辦理各項活動所需之物品,消耗品300千 元、非消耗品200千元,合共500千元。 (4)辦理生活美學業務推展之臨時人員2人酬 金,計列1,143千元。 (5)辦理活動所需之印刷、錄影費、宣傳費 、印製文化景觀書籍、美學月刊及教育 宣導計畫等,計列3,478千元。 (6)辦理島嶼音樂季推廣活動,計列2,500千 元。 (7)辦理後山文學獎(營)推廣活動,計列3 ,000千元(含依簡章發放獎勵金1,462千 元)。 (8)辦理原創生活節推廣活動,計列5,000千 元。 (9)辦理南島海洋記憶國際交流計畫,計列2 ,000千元。 (10)辦理文化百老匯青少年演出計畫,計列 1,000千元。 (11)辦理青少年展覽推廣計畫,計列1,000 千元。 (12)因業務需要之國內出差旅費,計列790 千元。 (13)辦理2021島嶼音樂季行前考察及交流平 台建置計畫所需國外旅費,計列60千元 。 2.輔導花東地區生活美學協會或社團,辦理各 項文化藝術產業及生活美學相關活動所需之 獎補助費,計列690千元。 |
22,131,000 | 18,956,000 | 3,175,000 | 16.75% | |||
| 2000 | 業務費 | 19,979,000 | |||||||
| 2027 | 保險費 | 70,000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1,143,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900,000 | |||||||
| 2051 | 物品 | 50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6,516,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790,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6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2,152,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690,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1,46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