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8-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85頁
預算機關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5,795,000 元()
計畫內容
1.建構藝術自由支持體系,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學主題展  及視覺藝術展覽計畫,以提升文化參與。 2.扶植補助花東地區機關團體辦理生活美學、文化參與、  深化社區營造。 3.辦理花東音樂扶植計畫及花東原創生活節,以發揚生活  所在的在地文化。 4.辦理漫畫藝術、文化創意,以提升與保存花東地區文化  。 5.補助花東生活美學協會辦理生活美學、社區營造、文化  創意特色活動。 6.設置花東地區生活美學推動平臺。 7.辦理社區營造、生活美學等活動人才訓練研習之策劃宣  傳及執行。 8.出版美學講義教材及刊物。
預期成果
1.提升花東藝術創作風氣、使花東地區與全國藝文零距離  接軌。 2.以文化提升凝聚政策,提升文創產業,再造文化治理。 3.以故事書寫及影像記錄,再現生活中的文化記憶,並連  結土地與人民的歷史記憶。 4.以創作教學,激發花東青少年創作及學習的意願。 5.推廣高齡人口文化近用計畫,以提升文化參與。 6.推動傳承文化記憶,營造部落民族生活的環境。 7.培育社造人才,深化社區營造,發揚生活「所在」在地  化,以提升文化內涵揚振文化經濟。 8.出版美學刊物,建構文化自由支持體系,提升文化內涵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3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18,956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
 特色產業與社區藝術展演及相關活動之推廣
 、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等,計列17,901
 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學主題展、常設展
  業務活動所需保險費,計列70千元。
(2)辦理推動花東地區生活美學理念各項業
  務活動所需出席費、講師鐘點費、稿費
  及表演費,計列900千元。
(3)辦理各項活動所需之物品,消耗品300千
  元、非消耗品200千元,合共500千元。
(4)辦理生活美學業務推展之臨時人員2人酬
  金,計列1,143千元。
(5)辦理活動所需之印刷、錄影費、宣傳費
  、印製文化景觀書籍、美學月刊及教育
  宣導計畫等,計列2,925千元。
(6)辦理島嶼音樂季推廣活動,計列2,500千
  元。
(7)辦理後山文學獎(營)推廣活動,計列3
  ,000千元(含依簡章發放獎勵金1,070千
  元)。
(8)辦理原創生活節推廣活動,計列6,000千
  元。
(9)因業務需要之國內出差旅費,計列790千
  元。
(10)辦理沖繩及花東島嶼文化交流所需國外
  旅費,計列73千元。
2.輔導花東地區生活美學協會或社團,辦理各
 項文化藝術產業及生活美學相關活動所需之
 獎補助費,計列1,055千元。
18,956,000 11,181,000 7,775,000 69.54%
0200 業務費 16,831,000 7,478,000 9,353,000 125.07%
0231 保險費 70,000 70,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143,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0,000 900,000 0 0.00%
0271 物品 500,000 500,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3,355,000 5,218,000 8,137,000 155.94%
0291 國內旅費 790,000 790,000 0 0.00%
0293 國外旅費 73,000
0400 獎補助費 2,125,000 3,703,000 -1,578,000 -42.61%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55,000 2,736,000 -1,681,000 -61.44%
0475 獎勵及慰問 1,070,000 967,000 103,000 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