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54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學主題展計畫。
2.扶植補助花東地區機關團體辦理生活美學、社區營造、
文化創意特色活動。
3.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學展覽系列活動。
4.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術、舞蹈、藝文、社區營造參訪活
動。
5.補助花東生活美學協會辦理生活美學、社區營造、文化
創意特色活動。
6.設置花東地區生活美學推動平臺。
7.辦理社區營造、生活美學等活動人才訓練研習之策劃宣
傳及執行。
8.出版美學講義教材及刊物。
9.辦理花東地區原住民族文化藝術相關活動。
預期成果
1.強化花東文化創意產業的競爭力,全面與國際接軌,厚
植多元臺灣。
2.以文化提升凝聚政策、提升花東藝文創新永續經營。
3.以文化突圍,創造臺灣新形象,以文化帶動地方發展,
加強啟發花東藝文思想及公民社會價值。
4.厚植藝文原創,累積花東地區加入國際市場能量。
5.以文化為價值核心推動花東自然旅遊及人文觀光,使花
東成為亞洲觀光重鎮。
6.提升花東地區生活美學、舞蹈、藝文水準。
7.培植多元臺灣,全面與國際接軌,強化文化創意產業的
國際競爭力,加強東部地區區域特色及族群文化的文化
底蘊。
8.促進東部地區文化觀光事業發展,凝聚地方文化資源與
民眾參與,以提升常民生活美學素養與內涵。
9.促進花東地區原住民文化發展,推動原住民文化藝術活
動,以提升與保存原住民文化。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3 |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 本計畫共需經費12,062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 特色產業及社區藝術展演及相關活動之推廣 、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等,計列8,862 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學主題展、常設展 業務活動所需要保險費,計列50千元。 (2)辦理推動花東地區生活美學理念各項業 務活動所需要出席費、講師鐘點費、稿 費及表演費,計列1,170千元。 (3)辦理各項活動所需之物品,消耗品300千 元、非消耗品200千元,合共500千元。 (4)協助辦理生活美學業務推展業務委外派 遣人力2人費用,計列1,003千元。 (5)辦理活動所需之印刷、錄影費、宣傳費 、印製文化景觀書籍、美學月刊及教育 宣導計畫等,計列5,149千元。 (6)因業務需要之國內出差旅費,計列990千 元。 2.輔導花東地區生活美學協會及社團,辦理各 項文化藝術產業及生活美學相關活動所需之 獎補助費,計列3,200千元(含獎勵金200千 元)。 |
12,062,000 | |||
| 0200 | 業務費 | 8,862,000 | ||||
| 0231 | 保險費 | 50,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170,000 | ||||
| 0271 | 物品 | 500,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6,152,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990,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3,200,000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000,000 | ||||
| 0475 | 獎勵及慰問 | 2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