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43頁
預算機關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62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北部九縣市生活美學、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  業及社區營造等業務之推廣、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  ,發揚生活所在的在地文化。 2.辦理都會型社區營造,培育社區人才,推動社會實驗工  作,並強化與第二部門合作,實踐擴大參與。 3.辦理藝術活動之人才培育及活動輔導,提供藝文成長養  分。 4.辦理文化平權活動,推動文化體驗,提升民眾文化近用  環境。 5.整合區域文化資源,以109~111年為期,分年規劃各2條  文化廊帶,培訓夥伴、轉譯在地知識、串連109年社區  據點,提供多元體驗,打造國際品牌。
預期成果
1.深耕服務範圍九縣市區域特色和族群文化底蘊,發掘及  營造自身生活特色之美,為社區文化保存及社區生活美  學扎根佈樁。 2.提供青年創作者舞台,成為文化發展新動力。 3.以文化體驗與地方學推動生活美學,並照顧不同群體的  文化近用需求,實現文化公民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23,81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推廣生活美學、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
 業、社區營造、社區藝術表演等業務,計列
 21,893千元,內容如下:
(1)租用辦理展覽演出活動等所需器材租金
  ,計列763千元。
(2)館藏品、活動展覽作品與參加人員及志
  工保險費,計列820千元。
(3)辦理生活美學業務推展相關業務執行之
  臨時人員5人酬金,計列2,457千元。
(4)辦理生活美學系列講座、人才培育講習
  訓練等講師鐘點費、美藝活動諮詢審查
  會議專家學者出席費、表演藝術活動演
  出費及館訊稿費等,計列4,796千元。
(5)各項活動展覽用材料、訂閱藝文期刊等
  物品,計列177千元。
(6)辦理展覽活動刊登雜誌廣告、推廣活動
  及業務宣導廣播與電子網路等媒體宣傳
  廣告,計列680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經費)。
(7)辦理表演藝術團隊演出、藝術行銷推廣
  活動、美學主題展、生活美學系列講座
  、文化體驗、文化平權推廣、藝文交流
  ,辦理人才培育、社區營造、社區母語
  (多元語言)及戀戀山海廊帶文化特色
  等計畫,計列10,369千元。
(8)辦理業務所需差旅費,計列658千元。
(9)展演活動物品運費,計列403千元。
(10)依照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理生活美學
  相關競賽作業要點編列獎金,計列570
  千元(獎勵金)。
(11)美術展覽申請補助等費用,計列200千
  元。
2.捐助國內團體辦理生活美學推廣活動、社區
 藝文展覽、生活美學講座與講習、社區閱讀
 、地方學、高齡人口活化及社區藝術表演等
 ,計列1,925千元。
23,818,000 23,012,000 806,000 3.50%
2000 業務費 21,123,000 20,017,000 1,106,000 5.5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63,000 702,000 61,000 8.69%
2027 保險費 820,000 366,000 454,000 124.0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457,000 2,457,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796,000 5,082,000 -286,000 -5.63%
2051 物品 177,000 184,000 -7,000 -3.80%
2054 一般事務費 11,049,000 10,496,000 553,000 5.27%
2072 國內旅費 658,000 360,000 298,000 82.78%
2081 運費 403,000 370,000 33,000 8.92%
4000 獎補助費 2,695,000 2,995,000 -300,000 -10.02%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925,000 2,375,000 -450,000 -18.95%
4085 獎勵及慰問 570,000 570,000 0 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200,000 50,000 150,000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