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4,69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北部九縣市生活美學、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  業及社區營造等業務之推廣、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  。 2.辦理社區營造、社區藝術表演等活動之人才培育及活動  輔導。 3.社會教育之發展及推廣。
預期成果
1.深耕服務範圍九縣市區域特色和族群文化底蘊,發掘及  營造自身生活特色之美,為社區文化保存及社區生活美  學扎根佈樁。 2.以文化激發創意,促成具有地方特色之文化創意產業發  展,協助開創地方產業品牌提升產業價值,創造臺灣新  形象。 3.深耕服務範圍九縣市各村落發展藝文,重點培育本土文  化優勢,鼓勵精緻提升,原創蓬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3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46,471千元,其內容如下(含
政策宣導經費):
1.價值產值化─文創產業價值鏈建構與創新計
 畫奉行政院102年5月6日院臺文字第1020024
 963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2,572,203千元,
 分年辦理,102至104年已編列1,483,375千
 元,本年度續編579,271千元,其中本計畫
 編列9,134千元,內容如下:
(1)輔導工藝文化創意產業市場拓展計畫,
  辦理及參加國際展覽、展示(售)會,進
  行工藝文創產業品牌形塑及推廣,計列6
  ,634千元。
(2)辦理工藝文創設計競賽及展示,提升工
  藝文創產品的生活美學實用性,計列2,5
  00千元。
2.推廣生活美學與藝術展覽等業務及社區生活
 美學與社區藝術表演推廣等業務,計列37,3
 37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人才培育、系列講座、展覽活動等
  所需器材租金,計列100千元。
(2)辦理志工、展覽活動及講座、各項活動
  參加人員保險費,計列130千元。
(3)辦理人才培育、系列講座、展覽活動、
  講習訓練、座談會、說明會等講師鐘點
  費、邀請專家學者出席費、演出費及稿
  費等,計列1,050千元。
(4)各項活動用文具紙張、用品材料、訂閱
  公務用期刊報紙等消耗品、非消耗品,
  計列200千元。
(5)辦理表演藝術團隊巡迴基層演出、藝術
  行銷推廣活動、美學主題展、生活美學
  系列講座、各項藝文等活動與業務宣傳
  等,計列22,710千元。
(6)辦理舞躍大地舞蹈創作比賽、國民記憶
  庫、偏鄉電影院等活動,辦理村村有藝
  文活動,落實藝術扎根,編印館訊及各
  活動訊息宣傳等,計列5,350千元。
(7)協助辦理藝文活動委外派遣人力5人費用
  ,計列2,500千元。
(8)接洽公務之差旅費,計列317千元。
(9)展覽活動物品及公物運費,計列180千元
  。
(10)捐助國內團體辦理生活美學推廣活動、
  社區藝文展覽、生活美學講座與講習、
  社區文化、特色產業、文化創意產業及
  社區藝術表演等,計列4,250千元。
(11)推動業務辦理競賽而發給獎金,計列25
  0千元(獎勵金)。
(12)美術展覽申請補助等費用,計列300千
  元。
46,471,000
0200 業務費 41,671,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000
0231 保險費 13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700,000
0271 物品 20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2,044,000
0291 國內旅費 317,000
0294 運費 180,000
0400 獎補助費 4,800,0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250,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250,000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