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21,32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傳統藝術之研究、展演、推廣、獎助、典藏及創新
發展。
2.辦理傳統藝術出版與加值運用。
3.辦理傳統藝術之人才培育。
4.辦理傳統藝術之國際及兩岸交流。
5.辦理臺灣音樂之調查、採編、保存、研究、交流、推廣
及行銷宣傳。
6.辦理傳統藝術園區與場館營運發展管理及督導。
7.辦理傳統藝術與科技結合的跨界創作展演。
8.辦理傳統藝術之跨域加值發展計畫。
預期成果
1.致力保存傳統藝術內涵,讓傳統藝術能夠持續傳承,使
其能與現代生活與國際接軌,提升傳統藝術之能見度。
2.鼓勵傳統藝術團體進行各項保存、傳習及推廣計畫,延
續並活絡傳統藝術生態。
3.落實校園、社區及村落戲曲、音樂之推廣,培養國人欣
賞傳統藝術能力,讓民眾體驗傳統藝術之美,再創傳統
藝術的新價值。
4.透過國際性的交流、大型匯演、巡演等平臺的建構,活
絡民間欣賞傳統藝術文化的熱情並達到國際文化輸出與
輸入的雙向交流目的。
5.培植傳統藝術專業創作人才。
6.結合民間活力經營傳藝園區與館藏,建構更完整的傳統
藝術體驗場域。
7.透過國際與兩岸藝術交流與展演,提升臺灣傳統藝術之
能見度。
8.以官方劇團的力量帶動臺灣各戲曲劇種一起提升戲曲文
化的創意產業競爭力,以「文化外交」創造臺灣的國際
新形象。
9.以現代科技輔助藝術創作與展現,結合科技元素與多媒
體藝術,創造戲曲與音樂跨界演出新形態,打造傳統文
化展演亮點。
10.透過年度主軸藝術節,為臺灣戲曲中心發展特色奠定
基礎,並藉由傳統與創新作品的演繹,擴大其影響範
疇,呈現臺灣傳統藝術豐富多元的面向。
11.藉由公私部門的資源整合,將宜蘭傳藝園區打造為傳
統表演藝術人才育成平臺、傳統藝術教育推廣中心、
傳統藝術智庫服務平臺。
12.運用高雄傳藝園區基地,結合南部地區表演藝術團體
,期提供民眾親炙多元傳統表演藝術文化之平臺。
13.透過不同形式演出,鼓勵民間傳統戲曲劇團投入新人
培育工作,讓劇團自身體質得以新陳代謝,並鼓勵接
班人開枝散葉,致力於民間劇種保存及人才培育之工
作。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8預算 | 107預算 | 107差異 | 107比例 |
|---|---|---|---|---|---|---|---|---|---|
| 02 | 傳統藝術展演交流與推廣計畫 | 本計畫計列121,061千元,包括: 1.資深藝術家經典再現計畫,計列7,070千元 。 (1)【看家新老戲】系列演出:以「老藝人 」為師,輔導民間劇團挖掘瀕臨失傳且 具代表性之傳統劇目,並納入當代編導 新觀點,強化情節戲劇性與演員技藝性 ,同時透過傳習演練方式,讓資深藝人 將具有代表性劇目傳授給年輕演員,讓 「老幹新枝同臺亮相」之獨有演出形式 成為臺灣戲曲中心展示臺灣精品劇目的 品牌節目,計列6,320千元。 (2)【歲末敘暖】:以「大團圓」概念規劃 ,邀請資深藝術家每年回娘家聚首形式 ,表達對資深前輩的關懷與敬意,計列7 50千元。 2.強化國內傳統藝術之保存及傳承,計列23,4 96千元。 (1)提供國內傳統藝術表演團隊實踐與展示 場域,藉以保障與延續重要傳統表演藝 術傳習者之生命力,計列14,496千元。 (2)補助國內傳統藝術團體及個人辦理傳統 藝術各項研究、保存、傳習、展演、推 廣等計畫,計列4,000千元。 (3)補助國內大專院校博碩士生撰擬傳統藝 術相關研究論文,計列1,000千元(依據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獎助博碩士論文作業 要點編列)。 (4)【戲曲新秀舞臺】系列演出:以匯演的 模式邀集國內各劇種戲曲團隊之新秀菁 英同臺競藝,激發表演者自我挑戰的舞 臺能量,發掘戲曲界明日新星,計列4,0 00千元。 3.文化部全球布局行動方案106-109年第二期 國際及兩岸交流中程計畫總經費2,374,044 千元,執行期間為106至109年,106至107年 已編611,62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31 5,165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351千元,內容 如下: (1)參加2019年國際表演藝術協會(ISPA) 國際年會,計列232千元。 (2)參加國際組織年度會費,計列119千元。 4.臺灣傳統劇團開枝散葉計畫,計列30,144千 元。 (1)針對不同年齡層之傳統表演藝術需求, 輔導傳統劇團新製或重製作品,進行巡 迴演出,計列13,144千元。 (2)為民間傳統劇團開設戲曲功法演練課程 ,強化基本功底,計列2,000千元。 (3)協助傳統劇團回歸原生態發展,回歸民 間劇場演出,計列10,000千元。 (4)提供傳藝金曲獎「戲曲表演類」得獎者 一次性鼓勵演出,計列5,000千元。 5.傳統戲曲接班人扶植計畫,計列60,000千元 。 (1)藝生駐園實習及演訓:協助有志於從事 傳統表演藝術工作者進入職業劇團實習 與演訓的機會,透過「以演代訓」、「 以戲帶功」的方式,累積實際舞臺演出 或操作經驗、提升自我的表演能力,亦 可讓職業劇團覓尋與培養新生代接班人 ,計列45,400千元。 (2)藝生入門訓練與技藝精進課程:提供駐 團藝生與資深前輩近身習藝,或延聘外 團師資,根據藝生專長與特質,給予菁 英教學模式個別指導,計列14,600千元 。 |
121,061,000 | 70,159,000 | 50,902,000 | 72.55% | |||
| 0200 | 業務費 | 115,541,000 | 60,399,000 | 55,142,000 | 91.30% | ||||
| 0203 | 通訊費 | 1,075,000 | 404,000 | 671,000 | 166.09%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1,600,000 | 1,450,000 | 150,000 | 10.34% | ||||
| 0221 | 稅捐及規費 | 600,000 | |||||||
| 0231 | 保險費 | 1,670,000 | 355,000 | 1,315,000 | 370.42%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94,326,000 | 50,086,000 | 44,240,000 | 88.33% | ||||
| 0261 | 國際組織會費 | 119,000 | 131,000 | -12,000 | -9.16% | ||||
| 0271 | 物品 | 5,930,000 | 2,440,000 | 3,490,000 | 143.03%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5,109,000 | 3,531,000 | 1,578,000 | 44.69%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585,000 | 700,000 | 885,000 | 126.43% | ||||
| 0293 | 國外旅費 | 232,000 | 232,000 | 0 | 0.00% | ||||
| 0294 | 運費 | 1,845,000 | 670,000 | 1,175,000 | 175.37% | ||||
| 0295 | 短程車資 | 1,450,000 | 400,000 | 1,050,000 | 262.5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5,520,000 | 9,760,000 | -4,240,000 | -43.44%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4,320,000 | 7,760,000 | -3,440,000 | -44.33% | ||||
| 0475 | 獎勵及慰問 | 1,000,000 | 1,500,000 | -500,000 | -33.33% | ||||
| 0476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200,000 | 500,000 | -300,000 | -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