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7-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86,16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傳統藝術之研究、展演、推廣、獎助、典藏及創新  發展。 2.辦理傳統藝術出版與加值運用。 3.辦理傳統藝術之人才培育。 4.辦理傳統藝術之國際及兩岸交流。 5.辦理臺灣音樂之調查、採編、保存、研究、交流、推廣  及行銷宣傳。 6.辦理傳統藝術園區與場館營運發展管理及督導。 7.辦理傳統藝術與科技結合的跨界創作展演。 8.辦理傳統藝術之跨域加值發展計畫。
預期成果
1.致力保存傳統藝術內涵,讓傳統藝術能夠持續傳承,使  其能與現代生活與國際接軌,提升傳統藝術之能見度。 2.鼓勵傳統藝術團體進行各項保存、傳習及推廣計畫,延  續並活絡傳統藝術生態。 3.落實校園、社區及村落戲曲、音樂之推廣,培養國人欣  賞傳統藝術能力,讓民眾體驗傳統藝術之美,再創傳統  藝術的新價值。 4.透過國際性的交流、大型匯演、巡演等平臺的建構,活  絡民間欣賞傳統藝術文化的熱情並達到國際文化輸出與  輸入的雙向交流目的。 5.培植傳統藝術專業創作人才。 6.結合民間活力經營傳藝園區與館藏,建構更完整的傳統  藝術體驗場域。 7.透過國際與兩岸藝術交流與展演,提升臺灣傳統藝術之  能見度。 8.以官方劇團的力量帶動臺灣各戲曲劇種一起提升戲曲文  化的創意產業競爭力,以「文化外交」創造臺灣的國際  新形象。 9.提煉與轉化文化資產內容為數位文創,並利用互動媒體  裝置及傳統音樂、戲曲跨界科技應用,打造臺灣傳統文  化展演新亮點。 10.透過年度主軸藝術節,為臺灣戲曲中心發展特色奠定   基礎,並藉由傳統與創新作品的演繹,擴大其影響範   疇,呈現臺灣傳統藝術豐富多元的面向。 11.藉由公私部門的資源整合,將宜蘭傳藝園區打造為傳   統表演藝術人才育成平臺、傳統藝術教育推廣中心、   傳統藝術智庫服務平臺。 12.運用高雄傳藝園區基地,結合南部地區表演藝術團體   ,期提供民眾親炙多元傳統表演藝術文化之平臺。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5 京劇之展演與發展計畫 本計畫計列43,605千元,包括:
1.國光劇團經典劇目公演與影音出版計畫,計
 列17,624千元(含政策宣導經費、其中收支
 併列6,437千元)。
(1)年度公演、季公演、巡迴演出,計列12,
  324千元(含資本門580千元)。
(2)辦理京劇表演藝術影音暨刊物出版計畫
  ,包括每年推出之新編劇及傳統劇進行
  演出錄影、保存、製作發行及刊物出版
  ,計列1,300千元。
(3)臺日國際共同製作《繡襦夢》計列4,000
  千元(含資本門1,000千元)。
2.京劇人才培育計畫:為京劇傳承及發展所需
 ,持續培育劇藝人員並發掘年輕新秀,結合
 兩岸戲曲人才,辦理京劇教學傳習,培育優
 秀主演、文武場樂師等人才,計列3,000千
 元。
3.京劇藝術拓展與推廣演出,計列11,264千元
 (含政策宣導經費、其中收支併列6,100千
 元)。
(1)辦理京劇推廣演出,包括藝術直達列車
  活動、偏鄉地區巡演,計列3,018千元。
(2)京劇拓展計畫,培養欣賞客群,傳承京
  劇美學,擴展傳統藝術深耕,辦理校園
  與社區藝術教育講座及示範演出、偏鄉
  拓展演出、顧客服務系統等,計列8,246
  千元。
4.文化部全球布局行動方案106-109年第二期
 國際及兩岸交流中程計畫總經費2,374,044
 千元,執行期間為106至109年,106年已編
 列324,636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286,
 986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2,197千元,係辦
 理2018國光劇團《快雪時晴》香港臺灣月演
 出暨前置宣傳計畫,計列2,197千元。
5.臨時人員酬金、其他業務租金、技術設備擴
 充及劇本權利金,計列9,520千元。
(1)臨時人員進用計畫,計列5,282千元。
<1>以客席、特約方式遴聘傑出劇藝人士
  ,指導或協助演出、排練、製作及其
  他外聘人員參與演出等進用9人,計列
  4,822千元(月薪25千元至50千元、年
  終獎金1至1.5個月按在職比例發放,
  依法負擔勞健保、勞退提撥、職災保
  險及勞保墊償基金)。
<2>僱用身心障礙臨時人員協助完成演出
  及推廣活動、檔案資料建立、差勤、
  文書作業、影音資料庫轉建檔、問卷
  建檔及分析等進用1人,計列460千元
  (月薪26千元至29千元、加班核實支
  付、年終獎金1.5個月按在職比例發放
  ,依法負擔勞健保、勞退提撥、職災
  保險及勞保墊償基金)。
(2)其他業務租金,計列500千元。
(3)舞臺佈景、燈光器材、音響器材等設備
  建置及劇本、戲服、編腔、編曲所需經
  費,計列3,738千元(資本門)。
43,605,000 45,854,000 -2,249,000 -4.90%
0200 業務費 38,287,000 41,354,000 -3,067,000 -7.42%
0203 通訊費 120,000 120,000 0 0.00%
0212 權利使用費 50,000 100,000 -50,000 -5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0,000 500,000 0 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270,000 120,000 150,000 125.00%
0231 保險費 804,000 744,000 60,000 8.06%
0241 兼職費 300,000 300,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5,282,000 5,158,000 124,000 2.4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496,000 12,690,000 -194,000 -1.53%
0271 物品 5,015,000 5,940,000 -925,000 -15.57%
0279 一般事務費 6,669,000 6,990,000 -321,000 -4.59%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0,000 194,000 -94,000 -48.45%
0291 國內旅費 2,227,000 2,450,000 -223,000 -9.10%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862,000 2,598,000 -736,000 -28.33%
0294 運費 1,800,000 1,800,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792,000 792,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5,318,000 4,500,000 818,000 18.18%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00,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4,318,000 3,600,000 718,000 19.94%
0321 權利 800,000 900,000 -100,000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