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8頁
預算機關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6,49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經常性行政工作。
預期成果
協助統合相關資源,以順利推展各項工作,維持機關正常 運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共需經費19,564千元,其內容如下:
1.人員教育訓練費需125千元。
2.水電費需1,564千元:係辦公房舍水費需103
 千元、電費需1,461千元。
3.辦公室郵資、電話費需106千元;數據(網
 路)通訊費需102千元。
4.個人電腦及相關軟硬體週邊設備維護等,需
 45千元。
5.車輛牌照稅及燃料費等,需16千元。
6.車輛保險費34千元:車體及竊盜損失險28千
 元,第三人責任險4千元,強制險2千元;對
 業務活動保險需4千元;其他財產保險費需3
 千元,共需41千元。
7.臨時人員酬金680千元。
8.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之講座鐘點費,
 需36千元;辦理招標案件外聘委員之出席費
 ,需80千元;聘請專業人士翻譯、審查等稿
 費,需10千元,共需126千元。
9.物品費,共需351千元:
(1)文具紙張、衛生用品、報章雜誌及相關
  消耗品等,需216千元。
(2)中小型車輛1輛按每月石油71公升,及天
  然氣81公升編列,共需41千元。
(3)非消耗品需94千元:係添置或汰換辦公
  用品等。
10.清潔維護、水電空調維護、保全警衛、文
  書作業處理等委外及辦公空間美化、外賓
  接待、消防檢查、會議雜支、各種文件及
  表單、信封印刷、一般庶務支出、機關檔
  案數位化及頒贈退(離)職人員之紀念品
  等,需11,919千元。
11.編制內職員、技工工友、約聘僱人員計82
  人,文康活動費每人每年2千元,需164千
  元。
12.房屋建築養護費:辦公室3,081.24平方公
  尺,需99千元。
1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共需84千元:
(1)辦公器具養護費按員額81人,每人每年8
  02元,需65千元。
(2)購置滿6年以上公務車1輛,需19千元。
14.消防及逃生設備、門禁及監視系統、辦公
  室及庫房電子保全系統等養護費需372千元
  。
15.國內出差旅費需29千元。
16.運送公物所需運費需33千元。
17.短程車資需64千元。
18.特別費依規定標準編列,需158千元。
19.辦公大樓電梯汰換工程,需3,250千元(資
  本門)。
20.汰換電腦週邊設備及辦公設備等,需218千
  元(資本門)。
21.退休退職人員3人,三節慰問金每人每年6
  千元,需18千元。
19,564,000
2000 業務費 16,078,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25,000
2006 水電費 1,564,000
2009 通訊費 208,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5,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6,000
2027 保險費 41,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68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6,000
2051 物品 351,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2,083,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9,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4,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72,000
2072 國內旅費 29,000
2081 運費 33,000
2084 短程車資 64,000
2093 特別費 158,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3,468,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3,25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82,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36,000
4000 獎補助費 18,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