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58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35,714,000 元()
計畫內容
1.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與推動。 2.統整表演及視覺藝術資源,建構藝文創作自由的支持體  系,確保藝術文化的自主表達。 3.辦理文化體驗教育計畫,培育藝文欣賞人口。 4.推動藝文人才整體政策,辦理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計畫。 5.改善藝文工作者勞動條件與文化工作權。 6.推動公共藝術政策。 7.辦理藝術銀行計畫。 8.辦理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 9.鼓勵辦理藝術展會,建立產業交易及媒合平臺。 10.補助辦理桃園市立美術館興建計畫。 11.臺灣視覺藝術能量提升暨品牌開展計畫。  
預期成果
1.推動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支持藝文創作與表達的自由  ,健全藝文生態系發展,鼓勵多元及實驗性藝術創作。 2.推動藝術深耕,再造文化治理,推動臺灣藝術經典再現  ,支持藝文扎根與傳承。 3.透過文化體驗教育,培養藝文欣賞人口,培植藝文美感  素養與生活美學。 4.透過提供人才培育、創作發表及拓展國際視野等機會,  支持青年藝術家創作的第一哩路。 5.建置國際藝術交流平臺,辦理青年藝術家海外駐村,多  面向拓展文化網絡。 6.輔導推動公共藝術設置,辦理公共藝術獎,鼓勵公眾透  過藝術計畫啟發公民美學。 7.透過藝術銀行計畫,扶植具潛力青年藝術家,讓藝術作  品進入公共空間展出,提升被認識、被看見的機會。 8.支持科技藝術創作及展演,深化藝術文化與科技跨域結  合。 9.活絡藝術產業交易,協助業者拓展國內外市場及提升國  際知名度。 10.媒合演藝團隊進駐各地場館,共同合作並培養在地藝   文欣賞人口。 11.提升臺灣視覺藝術能量與支持美術館品牌開展,打造   創新藝術展會型態,強化推介臺灣藝術家及其作品進   入國際藝術市場。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5 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 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規劃總經費387,869千
元,執行期間為112至115年,112年已編列85,36
9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85,624千元,其中
本計畫編列27,365千元,內容如下:
1.補助臺灣科技藝術團隊跨域創作,計列21,406
 千元。
2.辦理科技藝術國際發展、展演、研究及資源整
 合計畫,計列4,365千元。
3.辦理本計畫業務審查、政策諮詢及各項計畫工
 作會議所需之學者專家出席費等,並辦理各項
 業務所需臨時人員酬金等相關行政作業費用,
 計列1,594千元。
27,365,000 21,500,000 5,865,000 27.28%
2000 業務費 5,959,000 6,800,000 -841,000 -12.37%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550,000 1,456,000 94,000 6.4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4,000 34,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365,000 5,300,000 -935,000 -17.64%
2072 國內旅費 10,000 10,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21,406,000 14,700,000 6,706,000 45.62%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1,406,000 14,700,000 6,706,000 4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