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7-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6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939,932,000 元()
計畫內容
1.規劃影視音政策相關研究,研擬發展方案,健全產業環  境。 2.提升演藝場館營運、強化軟硬體設備,持續推動北部流  行音樂中心計畫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 3.為促進在地文化國際化,推動影視音海外發聲計畫。 4.強化公共廣電的專業機制,增加內容之多樣性,提振影  視內容質量,帶動臺灣影視產業升級。 5.國家電影資產保存與電影文化推廣。 6.規劃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
預期成果
1.規劃影視音發展政策,促進產業扎根國內、接軌國際,  進而拓展我國文化能見度。 2.持續興建「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  樂中心」兩座流行音樂中心硬體工程,並搭配軟體計畫  的推動,培養人才及參與人口,形成流行音樂多功能媒  合之聚落效應,作為帶動我國流行音樂產業之雙火車頭  。 3.強化公共媒體之產製能量,增加藝術文化與多元內容,  支持創意及新興表現形式,增加多元類型節目之公共服  務,豐富電視內容之文化內涵,促進國際交流。 4.深化電影文化影響力,加強國家電影資產保存活化及推  廣,並透過金馬獎、臺灣電影工具箱及紀錄片海外行銷  等,拓展臺灣電影文化之國際能見度。 5.規劃文化內容原生素材轉譯開發及運用科技發展輔助工  具強化市場連結,催生文化內容創新生態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3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奉行政院97年12月31日
院臺文字第0970062062號函、102年8月13日院
臺文字第1020048541號函,及103年12月18日
院臺文字第1030071899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
4,55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94至108年,94至
106年已編列3,316,533千元,本年度續編第14
年經費827,010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流行音樂中心籌備小組運作、委託研究
 、軟體規劃、人才培育、團隊扶植、產業扶
 植、創作競賽、交流及展演活動、規劃保存
 典藏、專業審查等相關軟體事宜,計列100,
 347千元。
2.委託臺北市政府辦理規劃設計、委託監造技
 術服務、工程專案管理、工程建造、用地及
 地上物處理等工作,計列726,663千元(資
 本門,其中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0.286%
 ,計12,670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
 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
 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107年度提
 列1,790千元)。
827,010,000 1,217,100,000 -390,090,000 -32.05%
0200 業務費 100,347,000 44,277,000 56,070,000 126.63%
0251 委辦費 100,020,000 43,950,000 56,070,000 127.58%
0279 一般事務費 147,000 127,000 20,000 15.75%
0291 國內旅費 100,000 100,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80,000 100,000 -20,000 -2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726,663,000 1,172,823,000 -446,160,000 -38.04%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726,663,000 1,172,823,000 -446,160,000 -3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