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939,932,000 元()
計畫內容
1.規劃影視音政策相關研究,研擬發展方案,健全產業環
境。
2.提升演藝場館營運、強化軟硬體設備,持續推動北部流
行音樂中心計畫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
3.為促進在地文化國際化,推動影視音海外發聲計畫。
4.強化公共廣電的專業機制,增加內容之多樣性,提振影
視內容質量,帶動臺灣影視產業升級。
5.國家電影資產保存與電影文化推廣。
6.規劃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
預期成果
1.規劃影視音發展政策,促進產業扎根國內、接軌國際,
進而拓展我國文化能見度。
2.持續興建「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
樂中心」兩座流行音樂中心硬體工程,並搭配軟體計畫
的推動,培養人才及參與人口,形成流行音樂多功能媒
合之聚落效應,作為帶動我國流行音樂產業之雙火車頭
。
3.強化公共媒體之產製能量,增加藝術文化與多元內容,
支持創意及新興表現形式,增加多元類型節目之公共服
務,豐富電視內容之文化內涵,促進國際交流。
4.深化電影文化影響力,加強國家電影資產保存活化及推
廣,並透過金馬獎、臺灣電影工具箱及紀錄片海外行銷
等,拓展臺灣電影文化之國際能見度。
5.規劃文化內容原生素材轉譯開發及運用科技發展輔助工
具強化市場連結,催生文化內容創新生態系。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106預算 | 106差異 | 106比例 |
|---|---|---|---|---|---|---|---|---|---|
| 03 |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 |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奉行政院97年12月31日 院臺文字第0970062062號函、102年8月13日院 臺文字第1020048541號函,及103年12月18日 院臺文字第1030071899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 4,55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94至108年,94至 106年已編列3,316,533千元,本年度續編第14 年經費827,010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流行音樂中心籌備小組運作、委託研究 、軟體規劃、人才培育、團隊扶植、產業扶 植、創作競賽、交流及展演活動、規劃保存 典藏、專業審查等相關軟體事宜,計列100, 347千元。 2.委託臺北市政府辦理規劃設計、委託監造技 術服務、工程專案管理、工程建造、用地及 地上物處理等工作,計列726,663千元(資 本門,其中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0.286% ,計12,670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 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 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107年度提 列1,790千元)。 |
827,010,000 | 1,217,100,000 | -390,090,000 | -32.05% | |||
| 0200 | 業務費 | 100,347,000 | 44,277,000 | 56,070,000 | 126.63% | ||||
| 0251 | 委辦費 | 100,020,000 | 43,950,000 | 56,070,000 | 127.58%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147,000 | 127,000 | 20,000 | 15.75%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00,000 | 100,000 | 0 | 0.00% | ||||
| 0295 | 短程車資 | 80,000 | 100,000 | -20,000 | -2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726,663,000 | 1,172,823,000 | -446,160,000 | -38.04% | ||||
| 0302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726,663,000 | 1,172,823,000 | -446,160,000 | -3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