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35,299,000 元()
計畫內容
1.鼓勵民眾共同記錄社區的歷史、故事、記憶,發展地方
知識學習連結網絡。
2.推廣社區族群母語、公民審議及促進城鄉社區合作。
3.辦理青年村落文化行動及社造青銀合創方案,輔導青年
駐點,堅壯社區組織。
4.推動博物館、地方文化館及地方文化協力發展計畫,中
央與地方協力輔導公私立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並以博
物館系統及在地知識網絡發展地方文化。
5.辦理博物館事業及環境整備,推動博物館輔導、人才培
訓、行銷與博物館近用及能量提升計畫。
6.強化國際參與,推動國際博物館組織交流合作,提高國
際能見度。
7.辦理審(勘)查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辦理
新北表演中心計畫;推動促進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
務。
8.補助臺南市政府辦理臺南市美術館興建計畫。
9.輔助國立歷史博物館營運與發展。
10.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計畫宣導。
預期成果
1.擴大建立在地知識學習網絡,促進多樣文化之認同及活
化再運用。
2.以族群母語保存生活文化內涵、強化民眾參與公共事務
,建立互助共好社會價值。
3.引入青年創意及活力,並結合退休人力投入社造、村落
工作,促進社區永續發展。
4.翻轉由上而下的文化治理,中央與地方共同協力發展地
方文化,厚植文化力;連結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整
合平臺為地方知識中心,強化地方文化軟體資源挹注及
文化參與能量。
5.培養博物館人員專業職能,提升各領域專業人才素養,
與國際專業社群合作交流,拓展文化外交。
6.健全博物館發展環境與政策輔導,扶植博物館專業提升
,落實文化近用權,連結大眾與土地之記憶。
7.建構城鄉均衡文化設施,並完備經營管理機制,引進民
間資源,帶動藝文發展。
8.輔助國立歷史博物館營運發展並促進專業功能發揮。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105預算 | 105差異 | 105比例 |
|---|---|---|---|---|---|---|---|---|---|
| 03 | 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推動與輔導 | 本計畫共需經費548,866千元,其內容如下: 1.博物館、地方文化館及地方文化協力發展計 畫,計列510,000千元。 (1)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提升計畫,促進公 私立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業務推展,維 運博物館業務統計資料庫,加強專業功 能之發揮(包含軟硬體設施、藏品修復 等);深化在地連結、發展館際策略聯 盟或跨域合作,計列226,000千元(含資 本門126,000千元)。 (2)發展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運籌機制及整 合協作平臺,計列210,000千元。 <1>補助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建立發展運 籌機制及辦理「整合協作平臺計畫」 ,計列200,000千元(含資本門109,90 0千元)。 <2>召開相關專案諮詢與業務說明及執行 情形會議所需行政作業費用等(場地 器材、勞力外包、電腦與周邊相關設 備及物品等),計列5,202千元(含資 本門100千元)。 <3>辦理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整合行銷、 推廣與宣傳活動(含出版或影音計畫 等)、館舍評量與輔導機制、協作團 隊培力等,計列4,798千元。 (3)博物館系統及在地知識網絡整合計畫, 以公立博物館為核心發展特色主題,推 動公私立博物館館際合作共享經驗與資 源,提高博物館核心職能,並與地方協 力發展在地知識學習網絡,計列34,000 千元;輔導博物館辦理典藏數位化及權 利盤點,推動導入文物典藏系統,開發 文化知識整合系統平臺,並進行相關推 廣,計列20,000千元(含資本門14,000 千元),合共54,000千元。 (4)辦理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地方節慶活動 ,中央與地方協力發展地方文化館及博 物館特色之節慶活動,結合青年與在地 社區參與,並擴大國際能見度,計列20, 000千元。 2.文化部全球佈局行動方案106-109年第二期 國際及兩岸交流中程計畫總經費1,988,044 千元,執行期間為106至109年,本年度編列 第1年經費334,560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10 ,000千元,係辦理博物館邁向國際推動計畫 ,推動國際合作在地化,輔導或串聯博物館 事業海外移展或文化合作、交流與行銷活動 ,推展博物館國際能見度。 3.發展博物館事業、健全博物館環境、訪視與 輔導博物館營運、推動博物館法定業務等各 項行政費用(含邀請專家學者出席諮詢評選 會議、辦理審查,差旅、租車、稿費、印刷 、運費等);舉辦博物館專業社群之國際研 討會或相關推廣活動,計列1,975千元。 4.強化國際參與,參加國際博物館協會及相關 專業社群之國際會議,計列335千元。 5.落實文化近用權,辦理原住民及民俗文物之 保存研究或展覽;培植博物館事業發展環境 ,辦理專業人員培訓相關課程;深化參與國 際專業組織或社群、鼓勵國際交流,行銷我 國博物館品牌等工作,計列26,556千元(含 資本門100千元)。 |
548,866,000 | 342,158,000 | 206,708,000 | 60.41% | |||
| 0200 | 業務費 | 63,666,000 | 46,229,000 | 17,437,000 | 37.72% | ||||
| 0203 | 通訊費 | 50,000 | 200,000 | -150,000 | -75.00%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150,000 | 300,000 | -150,000 | -50.00% | ||||
| 0249 | 臨時人員酬金 | 4,252,000 | 3,752,000 | 500,000 | 13.33%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7,386,000 | 1,800,000 | 5,586,000 | 310.33% | ||||
| 0251 | 委辦費 | 38,400,000 | 14,500,000 | 23,900,000 | 164.83% | ||||
| 0271 | 物品 | 1,650,000 | 1,050,000 | 600,000 | 57.14%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9,043,000 | 21,734,000 | -12,691,000 | -58.39%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320,000 | 1,358,000 | -38,000 | -2.80% | ||||
| 0293 | 國外旅費 | 335,000 | 335,000 | 0 | 0.00% | ||||
| 0294 | 運費 | 620,000 | 750,000 | -130,000 | -17.33% | ||||
| 0295 | 短程車資 | 460,000 | 450,000 | 10,000 | 2.22%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14,300,000 | 4,929,000 | 9,371,000 | 190.12% | ||||
| 0306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4,100,000 | 4,929,000 | 9,171,000 | 186.06% | ||||
| 0321 | 權利 | 200,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470,900,000 | 291,000,000 | 179,900,000 | 61.82% | ||||
| 0403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143,270,000 | 81,910,000 | 61,360,000 | 74.91% | ||||
| 04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278,000,000 | 172,762,000 | 105,238,000 | 60.92% | ||||
| 0429 |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24,230,000 | 10,928,000 | 13,302,000 | 121.72% | ||||
| 0432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5,000,000 | 5,000,000 | 0 | 0.00%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7,900,000 | 16,400,000 | 1,500,000 | 9.15% | ||||
| 0438 | 對私校之獎助 | 2,000,000 | 2,000,000 | 0 | 0.00% | ||||
| 0476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500,000 | 1,000,000 | -500,000 | -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