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52,421,000 元()
計畫內容
一般經常性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加強計畫與作業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共需經費95,138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本部員工在職進修、教育訓練及相關法
 規研討會等,計列618千元。
2.電費、水費及瓦斯天然氣,計列8,621千元
 。
3.郵資、電話費及通訊費等,計列7,512千元
 。
4.租賃公務用影印機、事務機具及車輛,計列
 3,030千元。
5.依規定繳納車輛牌照稅、燃料費及配合業務
 需要繳納規費,計列186千元。
6.依規定辦理法定責任、財產及業務活動保險
 費,計列441千元。
7.臨時約聘僱人員全年所需酬金,計列11,418
 千元。
8.辦理講座研習活動講師費,採購評選、員額
 評鑑、其他會議外聘委員出席費、審查費及
 委請律師相關費用等,計列741千元。
9.辦公室公務用物品及公務車油料費等,計列
 3,657千元。
10.辦公室清潔美化、佈置、出版品管理、檔
  案管理、防護、訴訟、印刷、獎牌製作、
  消防檢查、員工文藝康樂活動、員工健康
  檢查、一般庶務等雜支,辦公大樓各項活
  動與公共管理必要支出費用,計列47,904
  千元。
11.辦理辦公房屋、宿舍等建築養護費,計列1
  ,124千元。
12.公務車輛定期保養、零件汰換維修及辦公
  器具養護費,計列566千元。
13.空調設備、會議視聽設備及其他機電設備
  等養護費,計列792千元。
14.辦理國內出差、公務運費及短程車資等,
  計列1,916千元。
15.辦理工程施工查核相關業務所需訓練費、
  租車、出席費、講座鐘點費、一般事務費
  及國內旅費等,計列1,305千元。
16.依規定編列正副首長特別費,計列1,179千
  元。
17.辦理辦公室空調改善之設計、監造、施工
  等費用,計列2,102千元(資本門)。
18.汰換或購置辦公設備、事務機具、視聽設
  備、保全設備及處理公務所需雜項設備等
  ,計列1,036千元(資本門)。
19.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計列990千元。
95,138,000
0200 業務費 91,010,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651,000
0202 水電費 8,621,000
0203 通訊費 7,512,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255,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186,000
0231 保險費 441,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1,418,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17,000
0271 物品 3,657,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47,948,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124,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66,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92,000
0291 國內旅費 1,743,000
0294 運費 300,000
0295 短程車資 500,000
0299 特別費 1,179,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3,138,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102,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1,036,000
0400 獎補助費 990,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9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