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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3-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2頁
預算機關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0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在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編列 ,以備執行歲出預算經費不足及業務臨時之需。
預期成果
維持業務順利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1 第一預備金 本年度預算數係在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
內編列。
3,000,000 3,000,000 0 0.00%
6000 預備金 3,000,000 3,000,000 0 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3,000,000 3,0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