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6-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9,72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庶務工作。
預期成果
依計畫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教育訓練費:補貼現職員工在職進修相關學
 分費等費用168千元。
2.水電費:首長宿舍水、電、瓦斯費20千元。
3.通訊費:業務相關通訊聯繫費及海外函件資
 料費990千元。
4.其他業務租金:
(1)租用複印機、傳真機、飲水機及高速掃
  描器等租金400千元。
(2)辦理員工教育訓練所需之場地、車輛租
  金24千元。
5.稅捐及規費:小型車1輛,車輛牌照稅14千
 元、燃料使用費5千元、檢驗費1千元。
6.保險費:小型車1輛,車輛保險費16千元。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辦理員工教育訓練聘請
 教師之鐘點費156千元。
8.物品:
(1)文具紙張、電腦設備之耗材及圖書、雜
  誌等用品500千元。
(2)非消耗性之用品133千元。
(3)油汽雙燃料車1輛,依規定標準每月耗汽
  油71公升,年需20千元,以及每月耗液
  化石油氣81公升,年需14千元。
9.一般事務費:
(1)本署員額編列文康活動費110千元。
(2)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等公共設施管理費及
  安全檢查費3,917千元。
(3)編印年報等刊物、加強新聞及聯繫等經
  費313千元。
(4)協助處理管考及收發文工作、整理文書
  檔案及憑證等行政相關業務,編列業務
  費6,039千元及委託辦理本署檔案回溯建
  檔等委外費用2,300千元。
(5)辦公室清潔及報費515千元。
(6)首長宿舍管理費75千元。
(7)辦理員工教育訓練所需經費180千元。
(8)健康檢查費用84千元。
10.房屋建築修繕費:本署辦公房舍4302.20平
  方公尺,年需修繕費114千元;首長宿舍99
  .19平方公尺,年需修繕費43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公務車輛1輛,年需養護費51千元。
(2)按預算員額51人(含約聘僱人員),每人
  每年1,048元,年需辦公器具養護費53千
  元。
12.國內旅費:國內旅費114千元。
13.短程車資:員工公出短程車資10千元。
14.首長特別費:依規定標準每月13,100元編
  列,全年157千元。
15.設備及投資費:汰換與購置分離式冷氣機
  、印表機及移動式層架等事務設備費240千
  元。
16.慰問金:退休退職人員57人三節慰問金342
  千元。
17,118,000 17,803,000 -685,000 -3.85%
0200 業務費 16,536,000 17,461,000 -925,000 -5.30%
0201 教育訓練費 168,000 168,000 0 0.00%
0202 水電費 20,000 32,000 -12,000 -37.50%
0203 通訊費 990,000 450,000 540,000 12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24,000 404,000 20,000 4.95%
0221 稅捐及規費 20,000 40,000 -20,000 -50.00%
0231 保險費 16,000 32,000 -16,000 -5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6,000 156,000 0 0.00%
0271 物品 667,000 770,000 -103,000 -13.38%
0279 一般事務費 13,533,000 14,821,000 -1,288,000 -8.69%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57,000 157,000 0 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4,000 150,000 -46,000 -30.67%
0291 國內旅費 114,000 114,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10,000 10,000 0 0.00%
0299 特別費 157,000 157,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240,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240,000
0400 獎補助費 342,000 342,000 0 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342,000 34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