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教育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08頁
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781,90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國際教育活動。 2.邀請國際教育人士訪臺。 3.推動國際華語文教育。 4.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 5.吸引國際學生來臺就學。 6.辦理港澳及兩岸教育相關事宜。
預期成果
1.加強與各國之教育交流增進實質關係。 2.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提升國家競爭優勢。 3.招收國際學生加速高等教育國際化。 4.發展對外華語文教材及測驗、選送華語文師資、向世界  各地開展華語教育活動。 5.促進港澳及兩岸學術教育交流。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4 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 本項計需經費1,290,892千元,其內容如下:
1.配合產業發展及國家人才培育政策,整合規
 劃公費留學制度並設置多元獎補助措施,辦
 理公費留學考試、各類獎學金甄試、公費留
 學生研習、獎助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實習、
 留遊學講座及留學貸款等所需經費34,381千
 元,包括:
(1)試務及座談會場地租金等135千元。
(2)召開考試委員會與諮詢委員會及考試、
  研習會等經費12,716千元。
(3)辦理試務工作所需經費11,682千元(含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891千元)。
(4)設置留學輔導人力經費2,200千元,連同
  辦理各國交換獎學金計畫及所需人力等
  經費5,648千元,合共7,848千元。
(5)委託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辦
  理留學貸款保證作業之費用2,000千元。
2.鼓勵學生赴國外交流,獎勵公費留學生(含
 新南向公費留學)國外經費368,660千元,
 原住民族公費留學生所需經費13,725千元(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連同身心障礙公費生
 所需經費7,960千元,合共390,345千元。
3.鼓勵赴世界各國(含新南向國家及北歐國家
 等特定國家)一流大學留學獎學金225,211
 千元。
4.補助國內大專校院與國外學校合作,藉以選
 送在校生赴國外企業或學術機構研修或實習
 ,並加強選赴新南向國家之產業實習所需經
 費484,298千元。
5.為重點培育高階人才,與世界百大名校合作
 設置獎學金、推動外國政府或團體獎學金計
 畫及本部歐盟獎學金等計畫經費129,100千
 元。
6.補助本部駐外機構辦理留學生服務連繫所需
 經費5,300千元。
7.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利息22,257千元。
1,290,892,000 1,291,392,000 -500,000 -0.04%
2000 業務費 34,381,000 34,881,000 -500,000 -1.4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35,000 135,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5,648,000 5,648,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763,000 11,763,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13,682,000 14,182,000 -500,000 -3.53%
2051 物品 100,000 10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00,000 2,20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550,000 550,000 0 0.00%
2081 運費 303,000 303,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256,511,000 1,256,511,000 0 0.00%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5,300,000 5,300,000 0 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496,000 5,496,000 0 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3,664,000 3,664,000 0 0.00%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1,242,051,000 1,242,051,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