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47,62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國際教育活動。
2.邀請國際教育人士訪臺。
3.推動國際華語文教育。
4.鼓勵學生出國留學及辦理留學貸款。
5.吸引國際學生來臺就學。
6.辦理港澳及兩岸學術教育交流活動。
預期成果
1.加強與各國之教育交流增進實質關係。
2.鼓勵學生出國留學提升國家競爭優勢。
3.招收國際學生加速高等教育國際化。
4.發展對外華語文教材及測驗、輸出華語文師資、向世界
各地開展華語教育活動。
5.促進港澳及兩岸學術教育交流。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4 | 鼓勵國外留學計畫 | 本項計需經費945,693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公費留學考試(含一般公費生、身心障 礙公費生、原住民族公費生及清寒公費生等 )、各類留學獎學金甄試、公費留學生研習 、獎助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實習、外國政府 或團體贈送留學獎學金、留遊學宣導活動、 留學生資料服務機構及留學貸款等所需經費 38,954千元,包括: (1)試務及座談會場地租金等700千元。 (2)召開考試委員會及諮詢委員會之出席費 、顧問諮詢費、試務費、命題、閱卷、 審查費、監考費、運題費、交通費、考 試作業費、闈場工作費、印製試卷、簡 章、新聞公告、試務工作費、午餐及便 餐費、雜費等11,198千元,與上述考試 、研習會相關之交通費及運費等1,053千 元,合共12,251千元。 (3)委託學校或機關辦理試務所需之工作經 費等17,259千元。 (4)留學生資料服務機構設置留學輔導人力 經費等2,200千元,包括講座及輔導人員 鐘點費、行政助理人力、場地費、清潔 費、海報費及雜支等。連同辦理各國交 換獎學金計畫及所需人力等經費4,544千 元,合共6,744千元。 (5)委託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辦 理留學貸款保證作業之費用2,000千元。 2.依據公費留學考試簡章,支應公費留學生國 外經費(含尖端科技人才培育計畫)342,03 9千元,原住民族公費留學生13,440千元(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連同身心障礙公費生 7,960千元,合共363,439千元。 3.依據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支應留學獎學金 230,000千元。 4.補助辦理選送國內大專校院學生赴國外研修 及實習計畫(含清寒優秀生)200,000千元 。 5.辦理與世界各國名校獎學金計畫、外國政府 或團體獎學金計畫及本部歐盟獎學金等計畫 70,000千元。 6.支援本部駐外機構辦理留學生服務連繫5,30 0千元。 7.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利息38,000千元(含撥 付信用保證基金)。 |
945,693,000 | |||
| 0200 | 業務費 | 38,954,000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700,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1,198,000 | ||||
| 0251 | 委辦費 | 19,259,000 | ||||
| 0271 | 物品 | 200,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6,744,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550,000 | ||||
| 0294 | 運費 | 303,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906,739,000 | ||||
| 0430 |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5,300,000 | ||||
| 0432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500,000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00,000 | ||||
| 0438 | 對私校之獎助 | 400,000 | ||||
| 0441 | 對學生之獎助 | 900,43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