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47,62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國際教育活動。 2.邀請國際教育人士訪臺。 3.推動國際華語文教育。 4.鼓勵學生出國留學及辦理留學貸款。 5.吸引國際學生來臺就學。 6.辦理港澳及兩岸學術教育交流活動。
預期成果
1.加強與各國之教育交流增進實質關係。 2.鼓勵學生出國留學提升國家競爭優勢。 3.招收國際學生加速高等教育國際化。 4.發展對外華語文教材及測驗、輸出華語文師資、向世界  各地開展華語教育活動。 5.促進港澳及兩岸學術教育交流。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4 鼓勵國外留學計畫 本項計需經費945,693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公費留學考試(含一般公費生、身心障
 礙公費生、原住民族公費生及清寒公費生等
 )、各類留學獎學金甄試、公費留學生研習
 、獎助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實習、外國政府
 或團體贈送留學獎學金、留遊學宣導活動、
 留學生資料服務機構及留學貸款等所需經費
 38,954千元,包括:
(1)試務及座談會場地租金等700千元。
(2)召開考試委員會及諮詢委員會之出席費
  、顧問諮詢費、試務費、命題、閱卷、
  審查費、監考費、運題費、交通費、考
  試作業費、闈場工作費、印製試卷、簡
  章、新聞公告、試務工作費、午餐及便
  餐費、雜費等11,198千元,與上述考試
  、研習會相關之交通費及運費等1,053千
  元,合共12,251千元。
(3)委託學校或機關辦理試務所需之工作經
  費等17,259千元。
(4)留學生資料服務機構設置留學輔導人力
  經費等2,200千元,包括講座及輔導人員
  鐘點費、行政助理人力、場地費、清潔
  費、海報費及雜支等。連同辦理各國交
  換獎學金計畫及所需人力等經費4,544千
  元,合共6,744千元。
(5)委託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辦
  理留學貸款保證作業之費用2,000千元。
2.依據公費留學考試簡章,支應公費留學生國
 外經費(含尖端科技人才培育計畫)342,03
 9千元,原住民族公費留學生13,440千元(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連同身心障礙公費生
 7,960千元,合共363,439千元。
3.依據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支應留學獎學金
 230,000千元。
4.補助辦理選送國內大專校院學生赴國外研修
 及實習計畫(含清寒優秀生)200,000千元
 。
5.辦理與世界各國名校獎學金計畫、外國政府
 或團體獎學金計畫及本部歐盟獎學金等計畫
 70,000千元。
6.支援本部駐外機構辦理留學生服務連繫5,30
 0千元。
7.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利息38,000千元(含撥
 付信用保證基金)。
945,693,000
0200 業務費 38,954,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0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198,000
0251 委辦費 19,259,000
0271 物品 20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6,744,000
0291 國內旅費 550,000
0294 運費 303,000
0400 獎補助費 906,739,000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5,300,00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00,0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0,000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400,000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900,4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