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教育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29頁
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11,41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美感教育第二期五年計畫及藝術教育;獎勵優良教師 活動;推動中小學教師素質提升方案;教師資格考試、課 程審認;推動教師專業發展及進修事宜等。
預期成果
活化美感與藝術教育活動及提升教師素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5 教師專業發展 本項計需經費497,683千元,其內容如下:
1.健全教師專業發展功能252,501千元,包括
 :
(1)辦理教師法及教師專業發展計畫等法制
  研修、業務研究與實驗、教育團體相關
  業務研討及活動等11,554千元。
(2)規劃及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等相
  關事項經費180,597千元(含12年國教經
  費161,250千元)。
(3)中小學校長教學領導專業精進與支持系
  統實施計畫11,850千元(12年國教經費
  )。
(4)維運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8,500千元
  。
(5)師資培育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之規劃
  及推動(含離島及原住民族地區、偏遠
  及特殊地區)25,000千元(含原住民族
  教育經費4,000千元及12年國教經費21,0
  00千元)。
(6)認可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之審查經費2
  ,000千元。
(7)辦理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藝術教育、
  教師進修規劃及進修課程認可所需人力
  經費13,000千元。
2.規劃及推動教師專業成長相關作業經費245,
 182千元,包括:
(1)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師有效教學增能
  專案計畫等87,900千元(含12年國教經
  費28,900千元)。
(2)因應十二年國教,師資培育大學、直轄
  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教師在職進修活動(
  含師資培育之大學設置專業進修學院、
  師資培育大學開設學分班)等經費119,1
  53千元(12年國教經費)。
(3)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
  畫16,040千元。
(4)推動創新自造教育計畫,補助師資培育
  大學設置推展基地8,599千元。
(5)辦理教師證書審核與發證系統維運經費8
  ,490千元。
(6)補助申請教師證書相關經費5,000千元。
497,683,000 392,460,000 105,223,000 26.81%
2000 業務費 300,335,000
2009 通訊費 300,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1,500,000
2039 委辦費 275,781,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2,754,000
4000 獎補助費 197,348,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9,153,000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74,931,000
4015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6,854,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0,31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600,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500,000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5,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