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11,41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美感教育第二期五年計畫及藝術教育;獎勵優良教師
活動;推動中小學教師素質提升方案;教師資格考試、課
程審認;推動教師專業發展及進修事宜等。
預期成果
活化美感與藝術教育活動及提升教師素質。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5 | 教師專業發展 | 本項計需經費497,683千元,其內容如下: 1.健全教師專業發展功能252,501千元,包括 : (1)辦理教師法及教師專業發展計畫等法制 研修、業務研究與實驗、教育團體相關 業務研討及活動等11,554千元。 (2)規劃及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等相 關事項經費180,597千元(含12年國教經 費161,250千元)。 (3)中小學校長教學領導專業精進與支持系 統實施計畫11,850千元(12年國教經費 )。 (4)維運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8,500千元 。 (5)師資培育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之規劃 及推動(含離島及原住民族地區、偏遠 及特殊地區)25,000千元(含原住民族 教育經費4,000千元及12年國教經費21,0 00千元)。 (6)認可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之審查經費2 ,000千元。 (7)辦理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藝術教育、 教師進修規劃及進修課程認可所需人力 經費13,000千元。 2.規劃及推動教師專業成長相關作業經費245, 182千元,包括: (1)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師有效教學增能 專案計畫等87,900千元(含12年國教經 費28,900千元)。 (2)因應十二年國教,師資培育大學、直轄 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教師在職進修活動( 含師資培育之大學設置專業進修學院、 師資培育大學開設學分班)等經費119,1 53千元(12年國教經費)。 (3)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 畫16,040千元。 (4)推動創新自造教育計畫,補助師資培育 大學設置推展基地8,599千元。 (5)辦理教師證書審核與發證系統維運經費8 ,490千元。 (6)補助申請教師證書相關經費5,000千元。 |
497,683,000 | 392,460,000 | 105,223,000 | 26.81% | |||
| 2000 | 業務費 | 300,335,000 | |||||||
| 2009 | 通訊費 | 300,000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11,500,000 | |||||||
| 2039 | 委辦費 | 275,781,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2,754,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97,348,000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69,153,000 | |||||||
| 40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74,931,000 | |||||||
| 4015 |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6,854,000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30,310,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9,600,000 | |||||||
| 4045 | 對私校之獎助 | 1,500,000 | |||||||
| 4050 | 對學生之獎助 | 5,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