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7-教育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16頁
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6,393,17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私立學校師資、儀器、設備獎助,與補助興建教學建 築貸款利息、學生就學減免、就學貸款利息、私立學校教 職員退撫經費及保險費等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獎補助核配機制,引導學校提升整體教學品質,建  立技職學校務實致用特色。 2.落實獎補助款經費績效考評,健全內外部監控機制。 3.協助經濟弱勢學生順利就學,減輕其就學期間的經濟負  擔。 4.扶助私立學校健全發展,落實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5.維護私立學校學生安全,協助私立學校發展,建構全民  國防教育及精神動員,安定私立學校教官與護理教師生  活及增進本職學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2 私立大專校院輔導學生事務工作及學生團體保險費 本項計需經費320,206千元,其內容如下:
1.獎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
 費233,206千元,包括:
(1)依據私立學校法第59條、私立高級中等
  以上學校獎勵補助辦法第3條、第6條及
  第7條規定,協助國內私立大專校院推動
  學生事務與輔導活動,落實學校學生事
  務與輔導工作;並擇優獎助各校積極創
  新與發展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特色,以
  全面提升學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功能,促
  進校園安定與和諧。
(2)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經費218,111千元。其中每校每年度基本
  額度1,000千元,需經費110,000千元;
  另以每校學生人數為依據,每年度補助
  日間部學生每人140元,夜間部學生每人
  70元,需經費108,111千元。
(3)依據學校年度有關學生事務與輔導之推
  動成果、人力編制及相關經費編列情形
  ,擇優獎助各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
  費11,317千元。
(4)辦理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訪視及經費使用說明研討會,提供各大
  專校院經驗分享與交流,有效運用學生
  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持續維護運作私
  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網站及其他
  私立大專校院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相關
  活動等經費2,278千元。
(5)補助私立大專校院辦理學生事務議題研
  討會等經費1,500千元。
2.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團體保險費用87,000
 千元,包括:
(1)依大學法第34條規定:「大學應辦理學
  生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
  、期程、給付標準、權利義務及其他相
  關事項之規定,由各校定之」。專科學
  校法第43條規定:「專科學校應辦理學
  生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
  、期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辦理
  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校定
  之。」
(2)為謀補償學生因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時
  ,家庭所遭受經濟上之損失,發揮社會
  救助之功能,各校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
  。本部部分補助107年度私立大專校院辦
  理學生團體保險費,每位學生每學年補
  助100元,計需經費87,000千元。另免繳
  學雜費學生(係指低收入戶持有戶籍所
  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證明者,含重
  度、極重度殘障學生及重度、極重度殘
  障人士之子女)及原住民族身分學生每
  人每學年最高補助313元,併入學校辦理
  各類學生減免學雜費申請補助。
320,206,000 320,428,000 -222,000 -0.07%
0200 業務費 2,278,000 2,500,000 -222,000 -8.88%
0251 委辦費 2,278,000 2,500,000 -222,000 -8.88%
0400 獎補助費 317,928,000 317,928,000 0 0.00%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230,928,000 230,928,000 0 0.00%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87,000,000 87,000,000 0 0.00%